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2015年8月26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七、审议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八、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九、审议有关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命的决定(草案)
十、其他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
2015年8月26日—27日
8月26日(星期三)
08:1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杰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市财政局局长丁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市审计局局长陈芝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市财政局局长丁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6.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献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承凤作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8.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作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9.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简龙作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10.供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15:10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专题询问
(地点:荆门宾馆会议中心)
8月27日(星期四)
08:10继续分组审议
1.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6.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7.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8.人事任免议案
9.有关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命的决定(草案)
12:0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表决有关决议(草案)、决定(草案)
4.颁发任命书
5.其他
闭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各项规定,公务员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务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公务员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公务员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务员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各级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基本教材,使学习公务员法、遵循公务员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办事,成为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个人的自觉要求和内在需求,切实提升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法及基层优秀公务员代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公务员规范管理。要突出源头,把好关口,坚持凡进必考,杜绝违规进人现象。推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调任事前沟通备案工作,规范市直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审批和备案管理,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做到科学管理合理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开遴选方式方法,坚持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作,形成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去、机关干部从基层一线来的良性互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务员登记、考核、竞争上岗、交流等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人员动态管理、信息互联共享。
三、切实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业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好县以下机关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重视公务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疏解心理压力。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落实提前退休政策。积极推进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补休等制度落实。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活动,引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奖励工作,对本职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及时给予奖励。进一步规范申诉控告工作,建立工作机构,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公务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基层公务员待遇,切实解决乡镇公务员来源不足、留人难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对本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
2015年9月24日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6月16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查看市直各单位和各地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内容报表及台账资料,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本次执法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报自查报告等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止2014年底,全市各级机关共有公务员8988人,其中市直2990人、县市区4168人、乡镇18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193人,其中市直91人、县市区102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32人,其中市直737人、县市区795人。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规范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申诉控诉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务员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促进了勤政廉政,提高了工作效能,为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公务员管理工作合力已经形成。各级政府把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成立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员法实施中的问题。组织、人社、公务员局、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互联互通机制,做到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重点工作协调落实,形成了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各项规定。一是公务员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先后出台了《荆门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的意见》、《关于在市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官职位的意见》等相关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坚持依法考录,凡进必考成为常态。各地各部门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招录制度、推行考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和影响,保证了招录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安全性。2012年以来,全市共考录公务员651人,没有发生一起考录事故,没有接到一起举报和投诉,考录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三是认真开展公务员登记。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原则、范围、条件和程序,依法开展登记工作。开展了全市公务员登记确认专项督查行动,组织参照管理单位295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过渡考试。全市各类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自查率达100%,符合条件人员登记率达100%。四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全市320余家单位6839个岗位的能力席位书编制、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确责、履责、考责、问责”的机关责任体系初步建立。五是强化公务员年度考核。实行每日工作一记,每季工作一评鉴,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2012年以来,共审核完成23730人次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累计确定优秀等次3498人次,称职等次19584人次。六是及时对公务员给予奖励。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及时给予奖励。2012年以来,全市共表彰奖励2452人,其中嘉奖2193人,记三等功259人。京山县公安局民警廖承枫、市信访局等被授予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七是严肃公务员纪律惩戒。2012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立案查处180人,受到政纪处分70人。全市两级审判机关审结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65件226人,进一步净化了公务员队伍。
(三)管理使用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启动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完成全市公安系统2600余名执法勤务机构民警的警员职务套改以及工资审批工作。2013年,沙洋县公安局被列为全省公安机关警员职务管理试点单位,在职务职数设置、晋升渠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面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积累经验。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任期+竞岗制”、“三考一公认”、“三票制”等方式公开选拔任用干部,一批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2012年以来,全市共有114个正科级岗位、450余名干部参加竞岗;组织公开遴选3次,面向基层公开遴选61名工作人员到市直机关工作。三是大力推进专业技术官选聘工作。2012年以来,公开选聘了三批39名专业技术官,其中首席专家2名、主任专业技术官12名、主管技术官24名、助理专业技术官1名。四是构建公务员履责评价新机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评价经济发展部门公务员的“定岗定人定向测评”履责评价机制。京山县开展的“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活动经验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推广。
(四)公务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一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各地各部门制定了干部培训计划,出台了《荆门市公务员2011—2015年培训规划》,开展了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在职等四类培训,提高了公务员履职能力。2012年以来,开展初任培训750人次,新录用公务员参训率达100%。举办各类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班、讲座112期,累计培训22956人次。二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把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到公务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全过程。截止目前,开展职业道德培训6930人次。三是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精神,积极落实乡镇干部特殊岗位补助政策,采取适当降低县乡机关学历、年龄、专业等招录门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四是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围绕提升效能、优化作风,强力推进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服务对象评科长”、“万人评窗口”等活动,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还不够深入、认识还不够深刻、执行还不够到位。部分条文在少数单位和个别地方执行缺位。一是提前退休申请的少,不批准的多。由于宣传不到位,本人想提前退休但自愿提出申请的不多;提出退休申请的,也没有及时批准。二是带薪休假落实的不够好。主要原因是领导没有带头年休,下属及一般工作人员也没有年休。三是法定假日加班大多没有补休。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公职人员节假日加班后,都以工作忙为由没有给加班人员补休。
(二)公务员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地方不按规定程序招录公务员,违规向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进人。有的地方存在不按程序调任、擅自调任的现象,将不符合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进入机关。各县市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行政机关普遍以使用事业编制来弥补行政编制不足,混编混岗普遍存在。个别参公事业单位没有严格按公务员法管理,存在“只参照、不管理”的问题。
(三)公务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后备干部储备不足,年轻公务员偏少。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35岁以下的2003人,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22.29%,46岁以上的4429人,占49.28%。钟祥市教育局共有16名公务员,年龄最小的40岁,平均年龄达到48岁。二是基层公务员补充不及时且留人难。有的地方招录的基层公务员大多是外籍人,人心不稳,加上晋升渠道单一,职级待遇低,试用期满后提出辞职或者被上级借调。截止5月底,全市乡镇空编154个,到今年底还将有40人退休,空出编制194个。今年计划招录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共103名,加上市直机关下派任职19人,乡镇干部来源不足的问题虽然可以得到一些缓解,但仍然急需补充新鲜“血液”。三是基层公务员流动性差。大部分人在同一部门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直至退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目前,县市区和乡镇层级46岁以上仍为科员、办事员职务的占20%左右。2014年,全市党政机关交流人数仅有495人(含本机关内部转任),占公务员总数的5.5%。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列入各级政府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基本教材,使学习公务员法、遵循公务员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办事,成为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个人的自觉要求和内在需求,切实提升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活动,大力宣传公务员队伍中特别是基层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公务员规范管理。要突出源头,把好关口,坚持凡进必考,严格调任条件、程序,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坚持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改进乡镇公务员录用工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加大从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来源不足、留人难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好县以下机关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登记、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人员动态管理、信息互联共享。
(三)切实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重视公务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疏解心理压力,推进提前退休、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补休等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职业转换等情况下获得职业保障和相应补偿。引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奖励工作,对本职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及时给予奖励。进一步规范申诉控告工作,建立工作机构,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以初任公务员和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公务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公务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加强平时考核指导、督办、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5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全市上下坚持“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奋力“缩差领跑”,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位次前移,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项目投资力度加大,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基本实现了上半年预期目标。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经济增长压力较大、项目发展后劲乏力、财政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
为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经济运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要认真研究并落实中央、省各项政策,为各类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发挥现有的优势,做大产业链,做强现代化龙头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自主研发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块状经济集群发展。深入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植创新主体,推动企业创新升级和产业结构向高端化发展。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重要引擎,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抓好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加强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力争在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大项目、科技招商、股权招商等方面实现突破,重点在招引层次高、业态新、体量大的产业链龙头项目上下功夫。强化并落实重大项目包联制度和项目秘书服务责任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督促项目快建设、快竣工;对已经竣工但尚未投产运行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排查,协调要素,力促项目尽快达产达效。结合“十三五”规划,加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向上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
三、抓好财政增收,保障地方可用财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欠税清理方法,确保欠税及时入库。按照税制改革方向,根据未来可能贡献地方财力的主力税种,重点培植地方优质税源。认真落实《荆门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借助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加大涉税信息交换与利用,确保地方税收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新增支出。
四、提升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分析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用足相关政策,千方百计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需求。把抓大工业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本土企业的关注和支持,给予企业更多的鼓励政策。认真落实企业包联制度,抓好对企业的指导,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为企业解决更多融资、行政审批方面的难题,增强企业家投资的动力和发展的信心。
做好园区的配套服务工作,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落地。加快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的清理整顿,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
2015年9月24日
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全市上下坚持“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奋力“缩差领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竞进、好于预期,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改善、活力增强,基本实现了上半年预期目标。
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14.66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3%、10.3%、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773.5亿元,同比增长1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1亿元,同比增长12.5%。地方财政总收入85.3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亿元,同比增长18%。实际外商直接投资1.85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出口总额3.31亿美元,同比增长14.2%。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1820元和6012元,同比分别增长8.8%和9.8%。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城镇新增就业33042人。从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看,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新增就业等指标完成进度过半,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完成进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年度计划有一定差距。
(一)农村经济稳定向好。深入推进中国农谷建设,确立建设“三区三中心”发展思路,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11家现代种业中心落户荆门,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加快柴湖振兴发展,花卉、电子信息、童装“三大产业”已见雏形。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智慧农业,“一高三新”面积达到188万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7万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1.9万个,其中农民合作社4465家、专业大户8228家、家庭农场1303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1.4%,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29家。农业生产保持稳定,春夏播面积“五增一减”,早稻、中稻、玉米、大豆、花生面积增加,棉花面积减少;“两夏”生产“一增一减”,夏油总产同比增长1.1%,夏粮总产下降4.6%。“绿满荆门”行动、“三万”活动任务超额完成,全市造林21.87万亩,完成年度计划112.2%,村村通客车率达到99.4%。
(二)工业增长持续领跑。大力实施工业跨越式发展行动,出台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等意见,确立了化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等“七大支柱产业”的主攻方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81家,净增54家。37个工业行业大类中33个保持增长。重点产业运行平稳,食品、建材、化工、机械、纺织五大产业产值增长11.5%,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9.5个百分点;中石化荆门分公司上半年加工原油237万吨,同比增加10万吨;16家重点磷化企业产值同比增长24.5%。农副产品深加工和棉纺织深加工企业产值分别增长20%和15%以上。梳理整合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平台,建立一家产业投资公司、一支产业发展基金、一支专业招商队伍、一个专业管理团队、一个公共服务平台的“五个一”推进机制,上半年全市开发区(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税收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2.6%、32.1%,分别高于全市1.4个、19.3个百分点。
(三)项目投资力度加大。大力实施一个主导产业、一个行动计划、一张招商地图、一支招商队伍、一个承载园区、一只产业基金的“六个一”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每位市领导包联一个专班、捆绑一个园区、主攻一个产业,组建14个市直专班精准招商,上半年全市利用市外境内资金742.1亿元,同比增长23.5%,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95个,其中100亿元以上项目2个,10-100亿元项目20个。实行重大项目投资路线图管理,推行重点项目秘书服务制,重点项目周综述、旬调度、月通报、季晾晒,每季度开展重大项目现场观摩、集中点评,全市在建亿元以上项目574个,同比增加84个;其中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59个;续建项目415个,同比增加87个;竣工亿元以上项目149个,同比增加52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8.6亿元。包联领导、项目秘书解决项目建设审批、用地等难题179个。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核准获批,200万吨/年渣油加氢项目加快建设;蒙华铁路荆门段征地拆迁全面启动,沿江高铁武汉—荆门—宜昌段、郑州至南宁高铁襄阳—荆门—宜昌段已纳入省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意见;漳河机场改扩建工作进展顺利,冷水机场恢复民航运输业务获空军武汉指挥所支持;中南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华工科技荆门光电信息产业园、团结激光荆门科技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进展加快。
(四)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18所院校开展市校合作,建立软通动力众创空间等15个创新平台,扶持创业5326人,带动就业1.98万人,全市市场主体达到16万户,注册资本突破千亿。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各类发展基金,凯龙集团上市获批,21家企业在四板挂牌,7亿元高新债获批,8个重大水利项目和市城投公司11个重点项目分别成功融资57亿元、199.2亿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结构调整升级,高技术投资增长67.3%,占投资比重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4.2%,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81.1%,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8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2.9%;汽车、家用电器类消费分别增长23.4%、14.4%,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8.3%和19.6%。
(五)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漳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路网骨架全面拉开,爱飞客大道开工建设,漳河大道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双喜、周河、响岭3个还建小区建设进展顺利。着力破解老城区“老大难”问题,拉通竹园路等断头路,完成竹皮河综合治理浏河段截污工程,海慧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城市管理,完善“门前三包”管理机制,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交通拥堵治理、大气污染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我市成功加入世界低碳城市联盟。整镇推进“两化”试点示范,6个小城镇建设初见成效,子陵、漳河等10镇入选全国重点镇,12个村庄被命名为省级“宜居村庄”。
(六)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民生投入继续加大,教育、社保、卫生等领域民生支出完成81.6亿元,增长2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2.6%,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社会保险参保达到195.2万人次,完成年计划的99.6%;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房8548套,基本建成5518套,分配入住1942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9.4%、56.6%、42.4%。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新增省、市级示范幼儿园6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压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收入、税收、工业用电量增长下滑,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连续31个月同比下跌,跌幅达到7.6%;51家重点纳税企业入库税收增长6.9%(剔除荆门石化因素后),低于地方税收增速8.2个百分点,其中26家同比减收;工业用电量增长0.3%,同比回落3.1个百分点。二是发展后劲仍然不足,大项目支撑不够,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同比减少3个,在建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低于上年同期39.1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速低于上年同期13.9个百分点。三是要素制约仍然突出,金融机构信贷放缓,全市净增贷款仅21.7亿元,同比少增26.4亿元;环境容量不足,我市工业排污基数和单位产品排污系数大,减排空间有限。虽然当前我市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但随着国家“稳促调惠防”系列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中央和省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等带来战略机遇,以及我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成效逐步显现,我市经济仍有望保持平稳向好的势头。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中高速增长、保持在全省进位态势的“一高两保”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大力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完善产业招商地图和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强化专班招商和驻点招商,力争在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大企业、大项目、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商及科技招商、股权招商等方面实现突破。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投资路线图管理和重点项目包联制度,落实项目秘书服务责任制,重点抓好100个省、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加快推进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中南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形成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和项目建设的高潮。三是狠抓项目谋划和争取。积极对接国家“十一大投资工程包”“六大消费工程”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加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向上对接,实施策划项目路线图,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和事项进入国家和省规划。
(二)进一步帮扶实体经济,着力推动工业升级。一是狠抓企业帮扶。建立问题清单,开展新一轮“进百企、解难题”活动,抓好重大工业增长点调度,落实金融“早春行”协议,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用工“订单培训”,深化“电力报装动车组”活动,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电、销售等难题。二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全面落实磷化、机械、建材、食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建立技改项目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加强技术、产品、营销和管理创新。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培育发展通用航空、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荆门现代物流园、荆门电子商务中心、沙洋和钟祥物流港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围绕建设特色园区、生态园区、新型社区,出台《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培育主导产业集群的意见》,促进园区扩容提质,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加快建设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编制完成“三区三中心”规划,建立农谷产业发展基金,力争再引进1-2家种业中心,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启动农耕文化博物馆和屈家岭文化遗址公园建设。二是加快推广“一高三新”。加大油菜、小麦优质品种和27种生态种养模式,以及机械精量播种、高效节水灌溉、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建设有机农业样板示范区,确保“一高三新”面积突破200万亩。加快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做大做强国宝桥米、洪森、宝源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型经营主体达到2万家。三是加快实施柴湖“三个三工程”。编制完成柴湖与石牌融合发展规划,加强柴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青园艺、蔬菜基地、童装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启动移民新城建设。
(四)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完成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孙桥、官垱、石牌等7个整镇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启动海绵城市、漳河新区绿色生态低碳新城和屈家岭—京山、东宝—钟祥、掇刀—沙洋新型城镇化带、产业走廊、生态走廊规划编制,加强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综合管线、消防和热力等专项规划编制。二是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产城融合”,全力推进漳河新区建设,确保漳河大道城区段、天鹅路、爱飞客大道建成通车,双喜片区配套的11条道路完工,开工建设市民中心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科技馆等公用设施项目;加快万达广场、国华人寿等项目建设。着力完善老城区功能,推进冷热电三联供建设,实施象山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综合整治,拉通望兵石路、果园一路、泉口路等断头路、瓶颈路,抓好以海慧沟为重点的控违拆违工作。大力支持京山、沙洋、钟祥等城市建设。三是加强生态保护。深入推进“五城同创”,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抓好竹皮河全流域综合整治、汉江以西水系联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完成化工循环产业园和夏家湾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打好“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六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整镇推进柴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个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100个省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突出抓好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农村改革等10项重点改革任务。出台政府责任清单,组建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创新创业服务局,推动园办一体化、大科室制、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加强项目联审平台建设,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加快组建产业和城市发展基金,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域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加快创新创业步伐。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建设,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各类创新创业特色园,构建创新创业“种子”“苗圃”、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特色产业园梯次孵化体系。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建立一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和创新创业模式。三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汉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通关便利化,鼓励支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
(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启动“百个部门百家企业帮百村,万名干部扶万户”活动,确保完成4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就业和教育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抓好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深化医改,深入推进分级诊疗。抓好高职院校筹建,加强龙泉中学分校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文体场馆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四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用在民生改善上。五是切实抓好危化品隐患排查整治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完成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压力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保持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附:名词解释(以在报告中出现的先后排序):
【三区三中心】即农耕文化展示区、农业生态旅游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华中地区现代种业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南方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推广中心。
【一高三新】即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五城同创】即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
【三个三工程】即突破性发展童装、电子、现代农业等“三大产业”,推进柴湖与钟祥产业发展一体化、柴湖新城与钟祥楚商产业城一体化、柴湖开放开发与钟祥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一体化等“三个一体化”,实现土地流转100%、新能源推广利用100%、高效农业种植模式100%等“三个百分百”。
【四个一批工程】我省实施的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即在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一批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县市。
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财政局局长丁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一、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706万元,为预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4.3%,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3349万元,为预算的110%,增长19.1%,主要税种情况是:增值税完成25761万元,增长36.8%,主要是“营改增”扩围增收;营业税完成38952万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完成12868万元,增长44.2%,主要是总部企业税收增收;个人所得税完成4477万元,增长7.7%。非税收入完成53357万元,为预算的92.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短收。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0067万元,为预算的103.4%,可比增长6.3%(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提前告知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4年,市级预备费安排支出4026万元,占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部门新增加的工作。具体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2219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297万元,教育105万元,科学技术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7万元,节能环保10万元,城乡社区20万元,农林水328万元,交通运输5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191万元,商业服务业18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5万元。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2435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706万元,转移性收入23764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572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304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7615万元,上年结余5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1200万元);支出总计41685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067万元,转移性支出15678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741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296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970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497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我们将严格结余资金管理,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82769万元,为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5.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827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1569万元,为预算的99.5%,增长5.3%;调出资金12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82万元,为预算的114.8%,其中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利润86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0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82万元,为预算的114.8%,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万元,其他支出33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84388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34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04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41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20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2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50万元),为预算的107.3%;(2)上级补助收入89万元;(3)上年结余16795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14501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245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2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75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07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66万元),为预算的102.7%;(2)上解上级支出2801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0455万元,主要是补助屈家岭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4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1450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69887万元(其中当年结余19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21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478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025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826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4405万元。
预算执行中,市区争取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及具有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18863万元,其中市级1192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5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13441万元,考虑到经部门共同申报争取,具有不确定性,未编入预算,按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决算的完整性,因此予以专项报告),分项是:一般公共服务3394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2187万元,教育1671万元,科学技术2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8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9605万元,节能环保22963万元,城乡社区8844万元,农林水13214万元,交通运输3477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1108万元,商业服务业303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7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809万元,其他4819万元。
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两大战略”,致力“加速转型、缩差领跑”,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5.6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工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筹措资金2.9亿元,推动政银合作,开通“助保贷”、“政银集合贷”、“政银通宝”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市级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中国农谷三大示范区建设、柴湖振兴发展;筹措资金10.3亿元,支持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建设。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力度,实施了206个综合示范项目,完成投资95亿元。建立完善政策扶持与考核奖励机制,大力支持乡镇财源和总部财源建设,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过亿元乡镇达7个,新增3个;市区总部企业达7家,新增3家,新增税收3759万元。
(二)加强支出控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制定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建立“三公”支出监控台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0.2%。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推进国库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国库动态监控水平。完善城区经营性土地成本管理办法,开展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土地成本核查,核查项目资金规模2亿元,审减资金2100万元。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项目资金清理检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以及民生事业等投入。2014年,先后出台并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城乡低保提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高龄补贴扩面、大病应急救助、村卫生室和村医补助、调整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民生政策。全市民生支出146亿元(包括上级专款),增长21.7%。
(三)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绩效。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构建“全员监督、全程监督和全面监督”的财政“大监督”格局,提高财政监督效能。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定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全市整合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结合城管体制下划、司法体制改革、荆楚理工学院管理体制上划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了各级分配关系。同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项目细化评审工作,市直对部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一步细化,2014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试行)》,全市组织实施了19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金额8647万元,资金节约率9.8%。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政府采购额15.1亿元,增长14.4%,资金节约率9.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总额108.1亿元,增长68.7%,平均审减率17.9%。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市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收入违规退库、存量资金较大、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不高等问题。对此,市政府正在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抓好整改,目前有的已经整改,有的将完善相关制度并予整改。如退库收入13896.8万元已于2015年元月缴库;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对清理出的存量资金分类处理,结合实际进行了统筹整合,并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年初预算未明确到部门和项目待分配专项资金规模,今后确需保留的待分配项目,在每个预算执行年度的6月30日前要分配下达,逾期未下达,收回预算统筹。同时,对审计反映的其他问题,将认真研究整改。
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缩差领跑”的基本思路,紧紧围绕“投资第一、产业第一、工业第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基本实现了上半年预期目标。
元至六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5.3亿元,占预算的53.3%,增长14.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7亿元,占预算的56%,增长18%。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162万元,占预算的54%,增长35.3%。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2亿元,占预算的57.4%,增长21.5%。其中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5023万元,占预算的51.3%,增长12.2%。
今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好收入征管。全市财税部门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重点税源减收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协作调度,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国税部门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推行“数字稽查”“阳光稽查”“分级分类稽查”,不断整顿税收秩序,规范税收执法。地税部门以“营改增”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两算”“四清”等促收工作(地方各税结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税收清算),挖掘增收潜力。财政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土地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的跟踪管理,确保收入应收(缴)尽收(缴)。在各级征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
(二)全力支持经济发展。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出台运用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主导产业技术创新补助办法,支持七大产业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制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业跨越发展和精准扶贫政策各30条,市级通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整合资金10亿元设立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和创新创业基金。组建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了产业投资基金协议,设立了5支产业子基金,总规模8.9亿元。加强与基金公司、金融机构和备选企业的对接,市级政银合作基金和中小企业过桥基金投入运行,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市向上争取财政调度资金19.5亿元,比上年增加13.9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6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亿元,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5.4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还债举债压力和公益性项目建设压力。
(三)全力推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PPP融资模式改革。出台《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完善配套制度,建立了项目库,策划并对外发布了中心城区18个PPP试点项目,启动了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区段),漳河新区爱飞客生态镇、城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3个重点项目。扎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上半年市直完成购买服务项目53个,执行金额2094万元,资金节约率6.3%。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市区财政体制调研,拟定了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思路。
(四)全力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拓宽检查范围,聚焦重点内容,实行交叉检查,加强内部考核,提升大监督工作质效。制定2015年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路线图”,强化动态监管。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单位土地处置、房屋资产管理。与审计部门配合,开展了4批次的财经纪律明察暗访,检查县(市、区)单位194家,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526万元。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额6.1亿元,资金节约率9.5%;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总额25亿元,平均审减率13.6%。
上半年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双过半”目标,但下半年财政形势依然严峻。从收入上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重点企业和三产业减收格局没有根本好转,在建或竣工投产重点项目短期对税收增长拉动不大。预计下半年收入增幅仍有回落压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困难较大。从支出上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落实精准扶贫、创新创业和支持工业跨越发展的财政政策等支出压力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
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下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财政资金政策作用,培育壮大地方财源。完善农谷投资公司内控机制,加快设立子基金,加快基金与企业和项目的对接,促进基金实质性投资。优化政银合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推行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切实改善企业融资困难,支持企业快速发展。优化财政调度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运用银行的管理优势,放大帮扶效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建立清理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向支柱产业、特色园区、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和招商引资倾斜。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立完善财税数据库、重点财源项目库、七大产业税源项目库,加强税源分析和形势研判,强化挖潜增收措施。建立完善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周碰头”“旬督办”“月例会”的调度机制,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坚持依法治税,加大查欠补漏和税收清理力度,加强零星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
(三)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财政重点改革。加强PPP配套制度建设,优化运作机制,扩充项目库,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市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清单式管理和台账式管理,全面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充实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分配关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做好公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财政监管,规范财经秩序。深入开展财政大监督检查,加强结果应用,及时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馈检查信息。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打造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财务培训,全面清理单位会计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与审计等部门配合,继续做好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小金库”、财务票据和涉农资金“三项专项整治”,以及惠农补贴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三公”支出动态监控,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大力压缩行政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运转、保工资、保发展、保民生。
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诚的带领下,财经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汇报,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市级财政总收入为42435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6706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12.7%。市级财政总支出为41685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0067万元,为预算的103.4%,可比增长6.3%。收支相抵,结余74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82769万元,为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5.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827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1569万元,为预算的99.5%,增长5.3%;调出资金12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82万元,为预算的11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182万元,为预算的114.8%。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84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1450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69887万元(其中当年结余1928万元)。
中央、省补助公共预算市级专项转移支付119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5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13441万元。
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落实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源建设,加强支出控管,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也要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针对2014年财政决算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财政工作,财经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用足用活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激发企业活力,支持创业创新,全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兴产业,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收入结构分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应税收入征管力度,做到各种税费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二、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积极构建强有力的预算约束机制,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层级和范围,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暂存暂付款的清理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依法用好预算结余。
三、加强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根据《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到位。对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上年没有整改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重点督办,于12月将整改检查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陈芝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办法》,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实施“两大战略”,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促进转型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财政资金安全。主要对2014年度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市科技局等13个部门及所属33个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435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706万元,转移性收入237646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685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067万元,转移性支出1567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49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276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8276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4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14501万。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9887万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得到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市财政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预算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退库13896.8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将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13896.80万元以“调账”方式退回至非税收入专户,于2015年元月再次缴入国库,人为调节预算收入。
2.存量资金过大影响效益发挥。截至2014年底,市财政各类暂存款总额304001.44万元(2014年度以前112390.66万元,2014年191610.78万元)。其中,国库暂存款175473.91万元,预算单位暂存款73251.55万元,政府性基金暂存款38249.06万元,财政专户暂存款17026.92万元。
3.预算执行率不高。通过对2014年度预算支出指标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对比分析发现,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实际支付24.92亿元,占支出指标总额36.59亿元的68.11%,基金预算当年实际支付23.32亿元,占支出指标总额29.31亿元的79.56%。从随机抽取57个预算单位的情况看,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等16个单位预算执行率达不到60%,市发改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国土资源局等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分别为47.63%、43.34%、35.46%。
4.公务卡使用率偏低。我市推行公务卡使用制度已经9年,2014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266个预算单位中,有公务卡支付记录的预算单位188个,其中,全年仅使用一次的单位24个,未使用公务卡的单位78个,全年仅使用1次和未使用公务卡的预算单位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总数的38.34%。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4年,市地税局以地方税费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营造了良好税收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不足。2014年市、区共征收教育费附加19255万元,按相同税基应征地方教育附加12836万元,实征11210万元,少征1626万元。
2.个体工商户纳税核定不够严格。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3万元。审计发现,部分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收入较高的个体工商户被核定为达不到纳税起征点的范围,致使国家税收流失。如荆门市新天印刷厂被核定为达不到起征点的单位,经查,仅市地税局机关2014年支付其印刷业务费51.82万元。
3.排污费入库级次较乱。2014年,市地税部门共征收市、区排污费1647万元,以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作为入库级次依据,上介中央、省412万元,入市本级976万元,划分给东宝区108万元、掇刀区98万元、漳河新区31万元、屈家岭管理区22万元。排污费入库级次在市、区划分上具有一定随意性。
4.非正常户认定不够严格。按照规定,纳税人长期不进行纳税申报,且查无下落又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认定为非正常户。截至2014年底,市、区共有纳税人账户25803户,其中,非正常户1386户,占比5.37%。审计抽查2014年10月至12月电子数据,发现15家企业在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前3个月有缴纳税费记录。如纳税人“陈双饮食店”于2013年12月15日、2014年元月6日、2014年6月5日三次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2014年元月、2014年6月分别有纳税记录。
5.违规办理注销登记。按照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办理注销登记。审计发现,地税部门在没有发生上述情形的情况下,注销了部分纳税登记。截至2014年底,被注销纳税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621户中,364户在2014年10月至12月有纳税记录。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市科技局等13个部门及所属33个二级预算单位,总体上较好地执行了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788.24万元,比上年下降24.3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287.74万元,比上年下降53.2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总额1410.3万元,比上年下降17.18%。会议费支出总额169.87万元,比上年下降56.52%。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得到有效控制,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存在一定漏洞。一是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等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6.11万元,比上年51.04万元增加25.07万元,上升49.11%;二是市畜牧兽医局等16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四单”不全,涉及金额39.91万元;三是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等9个单位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上升4.46%,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单位17辆公务车未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实行单车核算。
2.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完备。市水务局等5个单位部分会议费支出无会议签到人员花名册,涉及金额15.48万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3个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等其他费用,涉及金额5.26万元。
3.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市科技局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干部职工奖励性工资及其他费用91.61万元,其中,局机关79.25万元,市知识产权局12.36万元;市水务局挤占项目资金18.65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4.违规收费。市科技开发中心无依据收取企事业单位科技查新费和科技咨询费17.55万元;市直机关工委无依据收取预备党员培训费9.39万元;市商务执法支队无依据向执法对象收取宣传费、资料费31.67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对市直、漳河新区、高新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在贯彻落实民生政策,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用拆迁还建房抵顶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014年,漳河新区、高新区用其他建设项目抵顶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98户。其中,漳河新区用漳河大道建设折迁还建户抵顶周河棚户区改造任务144户、抵顶双仙棚户区改造任务144户;高新区用工业园区建设折迁还建户抵顶天乐棚户区改造任务110户。
2.财政补助资金闲置。高新区浚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012年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267.10万元,计划2014年12月完工。截至2015年3月底,项目建设进度不到工程量的一半,财政补助资金使用300万元,剩余967.10万元闲置在高新区财政局已达2年之久。
3.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截至2015年3月底,市中心城区67套经济适用房,由于户型设计不合理,空置一年无人申购。其中,城南雅苑小区26套,公路花园小区41套。
4.廉租住房未及时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124套廉租住房,已超过一年未交付使用。其中,洋丰西山林语小区77套,荆楚天下小区18套,公路花园小区29套。
5.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一是25户廉租房住户、17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因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二是7户家庭,其收入、财产、住房等不符合保障条件却享受了住房保障待遇,其中,3户家庭违规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4户家庭违规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6.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建设不合规。漳河新区周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43341.94㎡,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至今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013年,高新区天乐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二)全市地方储备粮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2年至2014年地方储备粮管理及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储备粮管理企业加强储备粮科学管理,在健全储备粮管理制度、改善储粮硬件、推进储备粮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储备粮包干补贴拨付不及时。储备粮包干补贴应按季均衡拨付。2012年至2014年,市财政局对市民生粮食储备库市级储备粮包干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共拨付490万元,累计滞拨245万元。
2.违规将轮换风险准备金转为定期存款108万元。2014年9月,京山县农发行将京山县罗店粮食储备库轮换风险准备金108万元转为一年期定期存款。
3.信贷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农发行少发放贷款612万元。2013年至2015年,市农发行和京山县农发行在市、县两级储备粮成本价格作出调整后,仍按调整前成本价格发放贷款,少发放贷款612万元。其中,市农发行少发放市民生粮食储备库贷款580万元,京山县农发行少发放罗店粮食储备库贷款32万元。二是农发行拒收企业储备粮轮空期还贷,企业多支付利息15.92万元。2012年、2014年,市农发行拒收市民生粮食储备库市级储备粮轮空期贷款810万元,多支付利息14万元。2012年,京山县农发行拒收京山县罗店粮食储备库县级储备粮轮空期贷款410万元,多支付利息1.92万元。
(三)土地出让及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让及收支管理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出让及收支管理,优化供地结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护耕地,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出让环节不规范。一是“毛地”出让。9宗3568.92亩“毛地”出让。如2012年市国土资源局将位于掇刀区九渊路2宗存在土地权属纠纷、且拆迁未完成的“毛地”,通过挂牌的方式出让给湖北尚海置业有限公司,并为该公司办理了土地证。二是定向供地。58宗地出让前签订协议书,事先确定供地对象,使招拍挂出让程序流于形式。如湖北长龙地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竞得千佛洞长龙中央公园东南角宗地,东宝区政府与该公司2009年就签订了《千佛洞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预出让合同》。三是土地价格不合理。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评估,以确定招拍挂底价。抽查发现,27宗地未评估即招拍挂或使用过期定价依据。如荆门凯莱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2年竞得长宁大道东侧的宗地,地价评估日期为2009年7月8日,报告出具日期为2012年11月21日,市国土资源局仍以该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国家规定地价评估报告有效期为1年)。四是划拨用地转让程序不规范。抽查发现,17宗152.21亩划拨用地转让未经过招拍挂程序。其中,转为住宅用地出让11宗63.68亩,转为商业用地出让1宗17.22亩,转为商住混合用地出让2宗28.32亩,转为工业用地出让3宗42.99亩。五是出让合同签订不合规。46宗地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与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有的逾期长达3年,既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未改变计价标准;35宗地出让合同载明价款低于成交确认价,价差达8094万元。
2.容积率管理不严格。《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一经出让,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容积率。通过抽查市国土资源局容积率管理台账,发现45个项目涉及容积率调整。其中,16个项目调增容积率,如荆门帝豪大厦,由1.60调增到5.99,增幅达274%,增加建筑面积26276.80㎡;29个项目属于超建增加容积率。此外,还存在因调增容积率应补缴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如荆门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申请将容积率由2.20调增到3.67,增加建筑面积30172㎡,应补缴土地出让金1025.85万元,实际补缴600万元,欠缴425.85万元。
3.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抽查发现,市本级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共29宗1106.36亩。其中,2宗经市政府批准收储,27宗既未收回也未收取闲置费。如荆门经盛贸易煤炭分公司、湖北康大实业有限公司等25宗217.52亩,因规划调整导致土地闲置5至12年;荆门市明阳置业有限公司1宗227.50亩、荆门移动公司1宗30亩,因企业自身原因或项目未落实,土地已闲置2年未依法处置。
4.欠缴土地出让金。截至2014年8月底,市本级12宗地欠缴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39185.40万元。如湖北炜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竞得位于东宝区泉口路1宗商住用地287亩,成交价款为14814万元,实缴3000万元,欠缴11814万元;湖北林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竞得位于掇刀区象山大道南段1宗商住用地62.40亩,成交价款为24300万元,实缴20300万元,欠缴4000万元。
5.应收未收违约金。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未及时足额缴纳的,按日加收1‰违约金。抽查发现,市本级86宗地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未收取违约金。如湖北正源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竞得白龙山新村宗地,合同约定2013年1月26日之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2309万元,竞得人于2013年5月10日缴清土地出让金,应收未收违约金122.24万元。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及税收征缴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至2014年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及税收征缴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直121个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办公用房、门面房屋2286间(栋)、面积276300.57㎡,三年应收资产出租收入17695.15万元,实收17116.14万元,单位自行减免100.21万元,欠收478.80万元。国有资产变卖、划拨、转让、报损等共处置36679.17万元,处置收入18677.66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房租合同签订不合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等33个单位部分房屋出租未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涉及560间(栋)、面积32562.59㎡,三年房租收入1026.54万元。东宝山公园管理处、荆门日报社等40个单位79份房屋出租合同承租期在3年以上,最长达25年,面积93947.38㎡,合同年租金720.35万元。
(二)部分单位资产出租价格偏低。一是同地段不同出租单位不同价格。通过对近三年同一地段不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单价进行对比,发现海慧中学、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等30个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价格偏低,经估算房租收入流失约1619.14万元。二是同地段同单位不同价格。荆楚理工学院、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等28个单位出租价格不统一,月租价格相差最高达178.31元/㎡,估算房租收入流失约1505.42万元。
(三)资产出租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52个单位房屋出租收入8678.37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占应缴收入50.70%。其中,市总工会所属市职工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全部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金额2626.10万元;市商务局所属市市场服务与管理办公室等9个单位部分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金额1367.39万元;市广电局等12个单位将资产转移至所属单位经营,房租收入4429.57万元自收自支;市环境保护局等18个单位将房租收入255.31万元缴存往来户,规避监管。
(四)少数单位将资产无偿提供给私营业主使用。抽查发现市二医等7个单位将15间(栋)房屋、面积1151㎡无偿提供给私营业主使用,流失房租收入约57.02万元。
(五)出租房屋合同到期不收回,资产长期被无偿占用。2007年7月,原市乡镇企业局办公楼移交给市民主党派办公室,其中原市乡镇企业局劳动服务公司占用的1间门面至今未收回,流失房租收入约10万元。
(六)资产出租收入税收征缴不力。2012年至2014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实现资产出租收入17116.14万元,应缴税金2272.94万元,实缴405.07万元,剔除按规定程序办理减免税金153.54万元,欠缴1714.33万元,欠缴率75.42%。
(七)资产处置不规范。1997年市艺术剧院出售、报损固定资产248.92万元,1998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出售固定资产348.23万元,2012年至2014年荆门技师学院等7个单位处置固定资产129.07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均未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市审计局共组织对50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审减建设资金3816万元。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天鹅小区、301工程、西外环建设项目、湖北省文化创作基地等15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核减工程进度款15445万元,节约融资利息1208万元、材料设备采购资金2360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建设性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2014年义务植树绿化及土方工程等20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36669万元,占已审项目总数的40%。其中,江山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3个项目的施工工程未招标;宜家小区市政配套工程、交通拥堵整治工程存在先施工后招标问题;李宁产业园公共租赁房一期工程等14个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未进行招投标。
(二)部分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不严谨。沙洋汉江干堤整险加固工程等10个项目未进行财政预算评审,占已审项目总数的20%;物流园一纵路、一横路道路工程等7个项目建设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占已审项目总数的14%;李宁产业园公共租赁房一期工程、李宁·凤凰苑道路及排水(一、二期)工程等2个项目存在边施工、边设计、边招标问题,占已审项目总数的4%;华科路(交通大道—林场路)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超计划投资,未按程序报批,占已审项目总数的10%;17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审计,占已审项目总数的34%。
(三)部分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市大中型客货车标准化考试中心改扩建工程等7个项目,存在监理机构签证不实、签证署名与监理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等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占已审项目总数的14%。
(四)部分投资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发现,李宁产业园公共租赁房一期工程等8个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定额计价,占已审项目总数的16%。
(五)个别项目设计缺陷造成政府投资损失。如花竹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未做地勘,直接进行道路线形设计,以致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基软弱、承载力不足,改变线路造成投资损失80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跟踪督办、责任追究和结果公开等措施,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移送的10起案件线索,已结案5起,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通报批评,1人作出书面检查;5起正在办理中。
对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积极督促整改。涉及经济运行宏观层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整改。目前,正扎实开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已清收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63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补缴财政专户3700万元,归还财政资金70.52万元。市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市直部门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市地税局对行政事业单位欠缴房屋出租收入税收,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已入库税款4.02万元。截至7月底,审计部门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0起,已立案6起,立案查处1起。市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收到整改实效。对违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不降反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规收费、政府投资项目不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土地闲置及欠收土地出让金、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等屡审屡犯的问题,实行追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责成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对移送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查必有果。全面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加强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财税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绩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预算,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将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全额纳入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预算全面公开,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在清理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分布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将沉淀闲置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与财政、房产、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税源清查登记制度,规范纳税申报和非正常户审核认定程序。严格税收稽查,实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税收聚财作用。
(三)强化监管职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细化、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全面、动态地掌握国有资产使用状况,将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产清查、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资产出租、处置报批程序,理顺出租价格,防止收入流失。
(四)强化环节监控,规范投资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等源头控管,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破除部门壁垒,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切实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行为。搭建中介组织征信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违规者实行惩戒,禁止其在荆门区域内执业。强化联席会议功能,发改、住建、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定期研究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建设“四个荆门”,实现“加速转型、缩差领跑”作出应有的贡献。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丁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芝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
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财政局局长丁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请审议。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市县额度,近期,省财政厅分别下达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转贷额度和新增债券转贷额度,要求各地及时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5年8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及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新增债券主要精神及分配方案
(一)主要精神
1.转贷额度
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66870万元(三年期6687万元,五年期20061万元、七年期20061万元、十年期20061万元,利率待定),其中市级30250万元(为一般债券,不含省单独下达东宝区5380万元)。
2.政策要求
(1)把握资金使用方向。按照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统筹安排转贷资金。按照“总额下达、明确方向、市县统筹、报省备案”的办法,各地根据省下达债券额度和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转贷资金。同时,明确省相关部门不得将转贷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县、市政府也不能据此作为执行依据。
(二)市级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安排原则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级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250万元提出以下安排方案:
1.安排城市发展基金21500万元。设立城市发展基金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推进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运营模式转变的新举措。目前,我市城市发展基金已整合筹资38500万元,拟通过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21500万元,总规模达到60000万元。
2.安排荆门汉江以西水资源综合配置工程资金5000万元。为解决我市供水水源单一、缺乏应急备用水源、水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我市将实施荆门汉江以西水资源综合配置工程,结合实际拟安排50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
3.安排荆门城区绕城公路建设资金3750万元。《市政府关于荆门城区绕城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1号)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0-15000万元政府债券用于绕城公路建设和收费公路融资,此次拟安排3750万元。
二、置换债券主要精神及分配方案
(一)主要精神
1.转贷额度
根据2013年6月债务审计及2014年底债务清理甄别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5年置换债券资金287530万元(三年期28753万元、五年期91810万元、七年期80708万元、十年期86259万元,利率待定),其中市级158530万元(不含省单独下达东宝区12390万元)。下达我市的额度中,采用向金融机构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债券89270万元,其中市级48500万元(一般债券21570万元、专项债券26930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198260万元,其中市级110030万元(为一般债券)。
2.政策要求
对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主要目的是降低地方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以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部规定,置换债券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到期债务偿还完毕的,可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其他债务,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置换债券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定向置换债券置换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尚未偿还的2015-2016年到期及逾期债务本金,公开发行置换债券置换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201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除银行贷款以外的债务本金。
(二)市级置换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定向置换债券安排情况。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债券主要针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进行置换,置换项目省已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市级安排情况是:市直29430万元、掇刀区3142万元、漳河新区398万元、高新区58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9730万元,合计48500万元。
2.公开发行置换债券安排情况。市级公开发行置换债券额度11003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置换要求,以各地2015年、2016年到期债务权重为参考,结合市直债务结构和各地承受能力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
(1)市级安排情况。分配掇刀区9000万元、高新区90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15000万元,市直留用77030万元。
(2)市直77030万元安排情况。目前,市直债务主要集中在城投公司的BT债务和企业债券、财政部门的清理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和政府债券、住建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考虑到工程欠款涉及项目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暂不置换,将城投公司BT债务、企业债券及财政部门的清理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政府债券纳入重点置换范围。同时,置换市城投公司项目时,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与我市签订转贷协议规定的期限、利率等内容,与城投公司签订再转贷协议,明确城投公司还款责任。具体为:
①市城投公司52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企业债券8000万元及回购荆门市化工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BT融资工程项目44000万元。
②财政部门2503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9000万元和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6030万元。
三、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省转贷我市后,市级需将省单独下达东宝区17770万元纳入一并办理调整预算,总额为206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230万元、专项债券32320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市级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财政总收入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74230万元。
2.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财政总支出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3683万元调整为301463万元,调增5778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5778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55909万元调整为220359万元,调增6445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支出调增64450万元(东宝区12380万元、掇刀区12142万元、漳河新区398万元、高新区148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24730万元)。
(3)调出资金52000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用于置换专项债务的债券资金需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反映。
按上述方案,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收支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市级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3232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2000万元。
2.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77360万元调整为256290万元,调增78930万元;转移性支出增加5390万元(东宝区5390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收支持平。
四、严格债券资金转贷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一)严格资金拨付。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调整方案,尽快把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转贷的置换债券在置换存量债务时,债权债务双方要履行原债权债务解除手续,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要求、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通过直接支付将资金拨付至存量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将债券资金拨付至债务人。
(二)落实偿债责任。要切实加强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偿债计划,按时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市直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偿还本息来源拟从相关项目支出结构调整、本级预算财力安排、项目增值收益等方面筹集。各区要切实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对不能按时足额归还的地方,省、市财政在办理年终财政结算时,按规定扣回转贷债券资金本息和罚息。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完善债券项目审批、备案、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诚的带领下,财经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并对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市级财政总收入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74230万元。市级财政总支出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3683万元调整为301463万元,调增57780万元。转移性支出由155909万元调整为220359万元,调增64450万元。调出资金52000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3232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2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77360万元调整为256290万元,调增78930万元;转移性支出增加5390万元(东宝区5390万元)。
这次预算收入调整的原因是将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纳入政府预算。预算支出调整主要用于荆门汉江以西水资源综合配置工程、荆门城区绕城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置换城投公司BT债务、企业债券和财政部门的清理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政府债券。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上级的文件要求,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丁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规范运行。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置换债券和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防止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在置换过程中合法化。强化偿债意识,履行还款责任,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规范使用。政府债务情况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丁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献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较好的促进了我市城镇住房建设,提高了城镇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水平。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水平和个人贷款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到企业办宣传专栏,在中心城区主要街道、社区设立宣传点、咨询台,广泛的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利用上门归集和个贷专场服务等时机,向广大职工面对面的进行政策宣讲,特别是强化对非公企业法人和职工的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有效增加职工收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增强企业凝聚力,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进而切实转变企业法人和职工的观念,提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觉支持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非公企业建制力度。要采取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和行政执法等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增强中低收入职工住房保障能力。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在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非公企业率先建立公积金制度,做到全员缴存。用工不稳定的非公企业,可先在管理层和生产经营骨干中缴存公积金,再逐步扩大缴存覆盖面。缴存确有困难的非公企业,可在办理缴存登记时,申请缓交或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适时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要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制衡制、内审稽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管理,控制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要严格审核申请资料,严把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严格保护缴存人信息,严防骗取骗贷。要优化升级业务信息系统,全面上线电子档案稽核系统,科学授权操作权限,实行操作痕迹化管理,杜绝人情贷款。要加强住房公积金内审监督,强化贷前审批监督和贷后逾期管理,有效遏制贷款逾期现象。要定期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范管理和资金安全。
四、着力提高服务效能。要加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操作技能、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要在屈家岭管理区设立公积金服务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在市中心城区适当增加服务网点,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理业务。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职工实际困难,将目前执行的按年度提取公积金还贷政策,调整为按月抵冲贷款,降低其还贷压力。要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及时为职工办理缴存、计息、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要推行多种登记缴存方式,积极推广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存,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要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降低使用门槛,推行异地缴存互认、异地购房贷款、异地贷款担保等合作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尤其是个人贷款使用率,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五、推进数字信息化建设。要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公积金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数据化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建设统一的网上营业厅、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等多元化服务方式。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与社保、民政、工商和房产信息协查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实行信息共享,提升服务效率。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的安全监管,建立数据巡查和备份制度,建设荆门行政区域内数据容灾备份系统,积极参与和加快建立省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公积金业务、数据和服务的全面监管。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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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4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
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献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制度覆盖面逐渐扩大。到2015年6月底,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总数达17.8万人,占应建职工总数的79.4%。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3.41亿元、归集余额达61.58亿元。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幅发展。201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12.5亿元,同比增长16.64%,创历史新高。新开户非公企业95家,占新开户单位的51.3%,涉及物流、文化传媒、汽车销售、电子营销、建材装饰、托管中心、生态农业等50多个行业,新建职工达1800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渐广。今年上半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7.86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新开户职工4501人,劳务公司、商业百货等非公企业员工达2367人,占新开户职工的52.59%。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发展迅速,有力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大幅提升,个贷发展速度加快,使用率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发放个贷4.01亿元,同比增长53.0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6亿元,同比增长38.88%;使用总额达7.6亿元,使用率达96.82%。预计全年住房公积金使用总额达18亿元,使用率可达124%。到2015年6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1.35亿元,使用总额73.15亿元,总体使用率达78.31%;共支持41356户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
(三)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成效显著,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召开部门协调会,提高缴存比例,调整使用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开展执法检查,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作为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全省率先建立乡镇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合作机制,参与人才公寓保障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与省住建厅签订的《加快实施中国农谷和柴湖振兴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中,有力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15年6月底,全市累计上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72亿元,服务住房保障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以近三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额29亿元计算,加上个人30%的配套资金和住房装修等后续支出,住房公积金拉动社会消费总额超过43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落实“四个统一”。一是理顺管理机构。根据市政府2012年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作出了全面调整。设立京山、钟祥、沙洋和东宝四个办事处,作为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设置、垂直管理”。二是强化统一管理。强化公积金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授权各办事处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与个人账户管理,实行管理与营运科学分离,做到“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三是促进业务均衡发展。2014年,四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达5.6亿元,个贷总额达2.4亿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44.81%和43.08%,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快速持续发展。
(二)规范运作行为,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编印《荆门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荆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将其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和行业标准,在全省推广交流。二是规范人财物管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授权、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人事和档案管理,统一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调度决策审批,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有偿使用流动性资金,发挥资金规模效应。三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综合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定期通报排名,年底奖惩兑现,提升管理效能。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04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1.84%,排全省第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蝉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文明办授予的“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加强内控建设,防范运行风险。一是建立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前台操作与后台审核岗位分离,建立关键岗位制衡制、内部审计稽核制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扎紧防范风险笼子。二是严控业务运行风险。严格审核申请资料,严格保护缴存人信息,签订《保密协议》,严防骗取骗贷。优化升级业务信息系统,全面上线电子档案稽核系统,科学授权操作权限,自动计算并控制业务操作限额,实行操作痕迹化管理,杜绝人情贷款。两年来,全市未发生一笔违规操作业务。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加强贷款档案和抵押权证管理,强力清收逾期贷款,采取电话、短信、上门和法律催收等手段,使个贷逾期率降至0.63‰,逾期风险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强化决策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健全决策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议事规则,定期举行会议,集体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决策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科学发展。二是建立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建立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财务和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向管委会汇报。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完善柜台、网站、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查询网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定期开展业务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巡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和队伍健康发展。
三、加强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改进政策,让各类社会群体感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惠。一是拓宽使用范畴。放宽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和支付物业管理费,拓展住房装修和家庭互助使用公积金贷款,满足职工家庭合理性住房需求。二是放宽使用条件。提高个贷额度、延长个贷期限,降低提取门槛,取消差别化提取政策,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更方便、更灵活。三是帮助困难家庭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低收入职工家庭在发生重大疾病等困难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国企改制职工一次性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156万元、石化总厂536名协解职工提取160万元住房公积金,服务企业体制改革。四是解决来荆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之忧。推行异地缴存接续、异地缴存互认和异地购房贷款,建立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机制,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优化服务,畅通住房公积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将由职能科室审批的18项操作业务全部下放到窗口,由窗口直接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二是优化服务流程。优化组合贷款审批流程,取消个贷审批环节3项,变个贷一周一批为两天一批,加速办理进度,贷款办结时限提前了15个工作日。三是实行服务零收费。取消个人贷款综合保险费、房产抵押中介评估费、新购房抵押评估费等三项费用,免费为职工提供宣传资料、贷前服务指引、复印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履行零收费的服务承诺。2014年为缴存职工支付利息、补贴个人征信查询费和房产抵押登记费达1亿元。
(三)创新模式,让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足不出户”的便利体验。一是完善服务制度。坚持“综合柜员制和首问负责制”,完善预约、延时和上门服务,集中办理金龙泉啤酒集团、石化总厂、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公司和洋丰集团等企业478名职工贷款4677万元,专场服务天鹅小区购房职工提取公积金1370万元,受到职工的普遍好评。二是创新服务手段。打破区域限制,在城区营业窗口推行业务通办,打通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质押担保通道,创新异地缴存职工在荆购房办理个贷的互通互贷业务,使更多的职工在使用中感受实惠。三是延伸服务平台。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公积金新政,建立缴存经办人QQ信息平台,从今年7月开始,运用短信系统为17万缴存职工发送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微信传送住房公积金政策,建设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四)转变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服务力。一是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提取难和贷款难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改进行业作风,形成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优秀”。二是丰富活动载体。在系统举办“立足本职岗位,实现人生价值”演讲比赛,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和“文明服务之星”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效能。公积金各营业窗口多次荣获省或市级“青年文明号”和“十佳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开展经济运行分析,举办操作技能练兵,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团队的的服务力、执行力和创新力。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打算
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并进行专题询问,是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心。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个调查组深入各县(市、区),以及部分缴存企业和服务对象调查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将调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目前,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不健全、贷款手续繁琐、逾期贷款风险控制、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安全及窗口服务优化等问题正在整改落实;涉及非公企业建制面较窄、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开展、网上营业厅以及服务网点建设等问题已纳入工作规划,将着力加以解决;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制度创新、扩大使用范围等问题,将进行探索研究,并向省厅提出政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改善民生目标,深化体制改革,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机制,建立规范、严密和科学的管理体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为“四个荆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建立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机制,鼓励吸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和行政执法等措施,扩大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进一步放宽使用政策,创新服务品种,扩大个贷规模,提高中低收入公积金使用率和个贷市场占有率,支持职工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增强中低收入职工住房保障能力。
(二)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深化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合作,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统筹使用和资金调剂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运行和监督体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信息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建设网上营业厅、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及营业网点等多元化的服务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与社保、民政、工商和房产信息协查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数据容灾备份建设,创建“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的服务品牌。
(四)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和廉洁型的公积金队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设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政治生态环境,开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新局面,为“四个荆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
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形成视察报告。2015年8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条例》,不断创新完善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体制,加强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漳河水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漳河水库整体水质良好,各项指标达到地面水二类标准以上。同时指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污染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库区生态环境亟待修复等。
为进一步推进漳河水资源保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上下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要切实将保护漳河水资源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并细化市有关部门和东宝区、漳河新区保护漳河水资源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防止相互推诿,出现执法真空地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积极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力争进一步提升“荆襄宜”三地联席会议层次,强化联席会议作用。要不断探索完善“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的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简化案件查处程序,提高查处时效,推进漳河流域联合执法。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深入的宣传《水污染防治条例》和保护漳河水资源的重要性、必要性,尤其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渔业养殖户、船舶经营者和库区沿岸群众、企业法人、农庄经营者、畜禽养殖户等可能污染漳河水资源的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保护漳河水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保护好漳河水资源。
三、强化保护举措,严格依法保护。一是要在加强罗河拦网养殖基地现场监管,确保不新投放鱼苗,实行清水养殖的基础上,加强拦网拆除协调督办,力争尽快拆除罗河拦网养殖。二是要严格按照“两不增、一提高”的原则和《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严格审批和管控漳河水库周边的建设项目,对所上项目必须进行环评,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坚决不能建设,确保流域范围不上可能形成污染的项目。三是要研究具体办法,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对已建设的违章建筑坚决进行拆除。四是要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实施清洁生产,科学施肥,引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五是要严格控制库区周边的农庄建设,并对现有农庄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不达标的要坚决关停。六是要加强良好湖泊项目建设,加快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污水处理厂和东宝区、漳河新区漳河流域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验收合格及有效运行,要继续争取良好湖泊试点项目和资金。七是要加强各种船舶管理,对燃油船舶加装油水分离器或污油盘,并严格进行回收和处理。要逐步淘汰老旧船舶,大力推广电瓶船及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八是要加强漳河水库水质跟踪监测力度,实行长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水污染情况。
四、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一是要加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鼓励和引导漳河库区的农民切实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立足漳河库区的自然优势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严格禁止以水库河汊为水源放养大量禽类,加强养殖大户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严禁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库区。二是要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逐步以光伏发电取代水电项目。要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严格控制并减少水电规模,实行漳河水库118米水位线以下严禁水利发电措施,确保库容存水规模。三是要在减少库区岛屿的开发,恢复岛屿良好生态的同时,加强库岸线的保护,坚决打击和查处筑坝拦汊行为,对筑坝拦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恢复原貌。四是要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每年定期向水库投放鱼苗,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和无序捕鱼等违法行为,保证水库的生态平衡。五是要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并着力推进生态恢复体系建设,实施退耕还林、退渔还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严禁乱砍滥伐森林资源和水源涵养林,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和森林生态系统恢复。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
2015年9月24日
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
视察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想森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启华,副主任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参加视察。市政府副市长张尚贵陪同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钱河、沙滩河、龙王滩水质情况和马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听取了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交通局、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东宝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漳河新区人大联络组、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提出了视察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措施得力,漳河水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创新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体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的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推进漳河水资源保护。监测数据表明,漳河水库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良好,整体水质达到地面水二类标准以上,水库中心水质达到一类标准,透明度达到7米,符合水体功能要求,已连续8年出现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桃花水母。
(一)建章立制,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基础。一是制定漳河水资源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荆门市漳河水源环境保护规定》,编制了《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荆门市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规定、规划,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争取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市环保局报请省环保厅建立了荆襄宜三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各地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和作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漳河水库流域环境保护监管协调小组,建立“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的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协调开展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工作,加强信息互通,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建立漳河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将漳河水库周边41个村委会主任聘为漳河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义务监督员,组建漳河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监管网络,形成一网(河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监管网)、二级(市区二级环保部门的共同管理)、三片区(总干渠输水片区、道子河应急片区、漳河水库饮用水源片区)的格局,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保护漳河水源工作中宣讲员、示范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作用。
(二)强化监管,漳河水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两不增、一提高”(不得增加新的污染源和排污口,提高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实施了漳河水库勘界立标工程项目和荆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修建了漳河水源数据管理中心,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6个,对漳河水库周边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陆域、饮用水源取水点等敏感区域实行全天候视频监控。组建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及时对漳河水库及其周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先后对重点水域、陆域及辖区内16家企业制作现场监管笔录28份,对西马矿业有限公司货场煤粉尘和噪音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对生态农业开发、煤场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对洋丰佳源、中天荆化公司恢复雨水排放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下达《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及时将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014年至今,共向漳河新区管委会、东宝区政府、漳河工程管理局移交了违章建筑、投药钓鱼、烧结煤矸石、河床采砂等10起环境违法案件,均依法进行了查处。会同南漳县、当阳市、远安县环保局联合查处了扶莲塔电站塑料厂、槽车违法排污、页岩气开发项目等环境违法行为。漳河工程管理局依法拆除了漳河水库所有的养殖网箱和泰山水域、观音岛水域、肖家沟水域的网箱养殖,仅剩的一处罗河拦网养殖基地已进入仲裁程序,也将于今年依法进行拆除。市交通局严格控制船舶污染,将旅游船舶控制在45艘以内,所有旅游船都加装了油水分离器和污油盘,并逐步淘汰老旧船舶,提倡使用电动和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船舶动力,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环保标准船型,选用节能降耗设备。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安装工作和漳河湿地保护界桩工程;市环保局完成了漳河流域界碑安装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陆域隔离,严禁各类游船、渔船等船只和人类活动进入水源保护范围内,防止污染水源。
(三)保护修复并举,漳河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改善。一是积极争取将漳河水库纳入了国家良好湖泊试点,累计获得中央资金10700万元,先后安排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和东宝区、漳河新区漳河流域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等工程,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对漳河库区边缘及其支流流域区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全部实行封山管护,将库区21.37万亩林地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三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漳河工程管理局利用漳河水库良好湖泊试点中央资金,投资800多万元对库区观音岛、常青岛进行生态修复。投入500万元在黄集岛、宏图、渠首闸等地建设绿化基地5处,种植芦苇、池杉等耐水挺水植物700余亩,截止目前,水库消落区及岛屿生态修复面积1092万平方米,实际绿化率达91%,库区环境面貌逐步改善。渔政部门每年通过增殖放流活动向水库投放鱼苗,保证水库的生态平衡。同时,投资1523万元,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可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3.2万亩,每年减排二氧化碳总量达到4.19万吨;投资7000万元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发电用水1亿立方米。沿库周边的漳河、栗溪、马河等镇、村积极开展退耕还林、退渔塘还湿地、公益林保护和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农民实施有机种植和清洁生产,坚决制止沿库周边农家乐燎原之势,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逐年减少,逐步修复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二、污染漳河水资源隐忧仍在,保护漳河水资源任重道远
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的跟踪监督和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艰辛努力下,漳河水资源保护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与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相比,与建设生态荆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漳河水资源保护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一是荆襄宜三地的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漳河水库是跨流域水库,涉及荆门、襄阳、宜昌三地五县(市、区),保护漳河水资源需要荆襄宜三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尽管荆襄宜三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9次联席会议,因其仅限于环保部门,还没有上升到政府层面,各地各部门保护漳河水资源的认识不统一,执法监管的措施及成效存在差异;三地环保部门间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监管、移送、查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查处违法行为程序多、周期长,查处难度大。二是我市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涉及环保、水务、林业、水产、港航、旅游、文体、住建、国土、漳河工程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由于执法监管职责不明晰,导致有些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如漳河水库现有旅游船、渔船、渡船、农民自用船和工作用船、体育用船等各类船舶300多艘,分属交通局、文体新局、漳河工程管理局等单位管理。现行管理体制下,交通局、漳河工程管理局仅对核发了合格证照的45艘旅游船、175艘渔船进行监管,大量无证旅游船、渔船、农民自用船等船舶无序发展,且无主管部门监管,既污染漳河水资源,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污染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进展较慢。漳河水库2013年即被纳入国家良好湖泊试点,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截止目前,时间已过去近2年,安团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还在规划设计阶段,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的污水处理厂也还尚未建成,同时漳河库区周边30余家农庄的生活污水,大多也没有经过有效处理,沿库镇、社区及农庄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漳河。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乏力。沿库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以及农民大规模的畜禽养殖,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不强,手段不多,效果不明显,农业面源污染有加重趋势。三是筑坝拦汊整治不力。由于近年来漳河水库流域持续干旱,水库水位降低,库区部分群众擅自筑坝拦汊的问题仍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在漳河水库苏院村、迎接村、仙女村、罗河村、肖岗村等水域又连续发生11起筑坝拦汊案件,占用水域面积近100多亩。相关部门虽然进行了查处,但大多只做了表面工作,未依法彻底拆除所筑坝堤,未恢复工程原貌,也未予行政处罚,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库区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一是由于前些年无序的乱砍滥伐,导致漳河流域森林覆盖率持续下降,已由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65%下降至不足40%。近10年来,虽然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得到加强,并开展了公益林建设,但建设力度不大,生态系统恢复效果不明显,流域多年平均含沙量、侵蚀模数的变化趋势增加。二是由于库中岛屿、岸边林地3000多亩的土地证和林权证两证长期分离,相关部门受工作体制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导致毁林开荒、种茶、种果,砍伐水源林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苏院、苏集、仙女、迎接、京河等村的村民以低丘林改造为名,大肆砍伐水源涵养林改种经济林,造成水土流失,水体净化能力下降。四是由于流域内的煤矿废弃坑口未封闭、渣场未进行生态恢复,这些矿井涌水直接进入河流,废渣淤塞河道,污染漳河水库水源。
三、强化执法监管举措,让母亲河清流永在
漳河是荆门中心城区及沿库群众生产、生活的唯一水源,是荆门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漳河水资源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亟需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让母亲河清流永在。
(一)统筹推进漳河水资源保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漳河水资源保护,切实将保护漳河水资源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并细化船舶管理、农庄整治、违法建设、面源污染、生态修复等涉及漳河水资源保护各方面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防止相互推诿,存有执法真空地带。要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将保护漳河水资源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问责和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宣传保护漳河水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保护漳河水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保护漳河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争取省及相关部门支持。要加强向省政府及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汇报,仿效梁子湖管理经验,力争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纳入省环保厅下属单位,统一实施漳河流域环境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管。要强化“荆襄宜”三地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漳河流域项目环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漳河流域联合执法,不断完善“信息联享、案件联办、项目联审”的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简化案件查处程序,提高查处时效。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漳河工程管理局要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确保库容存水规模,严格控制水电规模,并实行漳河水库118米水位线以下严禁水利发电措施。要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逐步以光伏发电取代水电项目,以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要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每年通过增殖放流向水库投放鱼苗,并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毒鱼、无序捕鱼的现象,保证水库的生态平衡。要在减少库区岛屿开发,恢复岛屿良好生态的同时,加强库岸线的保护,坚决打击和查处筑坝拦汊行为,对筑坝拦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恢复原貌,决不姑息迁就。市林业局要着力推进林业恢复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退耕还林、退渔还林和公益林建设,审慎改造低丘林,严禁砍伐森林资源和水源涵养林,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和森林生态系统恢复。
(四)加大船舶管理力度。市交通局要严厉打击非法船务活动,加强和规范各种船舶管理,对所有燃油船只加装油水分离器或污油盘,并严格进行回收和处理。要逐步淘汰老旧船舶,大力推广电瓶船及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防止船舶污染。
(五)加大农庄整治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在严格按照“两不增、一提高”的原则和《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严格审批和管控漳河水库周边建设项目,确保流域范围没有可能形成污染的工业项目的同时,严格控制库区周边的农庄建设,并对现有农庄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不达标的坚决进行关停和拆除。
(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切实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立足漳河库区的自然优势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实施清洁生产,科学施肥,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严格禁止以水库河汊为水源放养大量禽类,加强养殖大户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严禁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库区。要加强漳河水库水质跟踪监测力度,实行长期监测,长期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水污染情况。
(七)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东宝区和漳河新区要按照良好湖泊试点建设项目的要求,科学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漳河镇、马河镇、栗溪镇、宏图社区、安团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验收合格并有效运行,以发挥效益。环保部门要加强良好湖泊项目建设,确保试点验收合格,并继续争取良好湖泊建设项目和资金。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15年8月20日
关于许可对荆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张青菊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八届人大代表张青菊因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被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8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八届人大代表张青菊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许可对市八届人大代表张青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以荆常函〔2015〕1号文批复。
特此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8月20日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光圣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光圣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经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光圣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雷爱民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雷爱民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8次会议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1人,实到35人。经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满意34票,基本满意1票,表决结果为满意。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江红为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夏友新的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成义为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王冰洁为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朱延琳为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周俊杰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宽军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元平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万玲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魏照兵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周沂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邓中华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祝光华为沙洋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王宽军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元平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万玲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魏照兵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滕颖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周沂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中华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黄昌洪、吕平、金克林、黄国富、张静芝、周克忠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7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雷爱民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飞、周洪峰、刘日东、余兴为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忠义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供职发言
雷爱民
(2015年8月26日)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承蒙各位领导的信任,让我作供职发言!荆门自古以来作为荆楚门户,人杰地灵;荆门市检察院在历任党组的带领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够任命我为市院副检察长,我将备加珍惜、认真工作。因为我深知,这是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因为我深知,这是光荣的使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本人将切实做到以下六个“始终”,以实绩来向组织汇报。
一是始终牢记使命,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荆门市委市政府“两大战略”、“四个荆门”建设、“加速转型、缩差领跑”等重要部署,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办理人大交办事项,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与评议检察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支持,自觉接受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始终敢于担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各项职能,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一要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三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四要进一步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文明司法,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是始终强化管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坚持“好班子”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二要坚持“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三要坚持从严管理,认真落实市委从严治党“十个严禁”和“十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四是始终强本固基,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要按照新型检察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二要坚持以保障检察办案、能力提升、规范司法、事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三要坚持实用有效,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工作。四要坚持争创一流,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工作。
五是始终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司改试点工作。一要加强政策学习,认真领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二要迅速摸清底数,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拟定司改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三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正能量,确保顺利平稳推进。
六是始终严于律己,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一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要严于律己,带头做到“三严三实”,带头做到“抢、拼、严、实”,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三要加强学习,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坚信:在荆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以及各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我将团结市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努力为荆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发言
吴成义
(2015年8月26日)
尊敬的别书记,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尊敬的各位委员:
此时,我像一名坐在大考席上的学生,接受着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担任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的审议和表决。此刻,我既感到些许紧张与欣喜,又感到责任如山,使命如磐。因为,新整合的市文体新广局肩负着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电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职责,担当着服务城乡群众、打造文化荆门,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任务。对于我来说,是人生旅途中为党和人民奉献力量的最后一段征程,也是不辱使命的最后一次决战。如果我能赢得市文体新广局局长这个“支点”位置,我自信我能撬动“文化荆门”这趟列车尽快驶入加速前行的“高铁时代”。我将努力做到“五个一”:
一是一条心,上下团结,三军同力。
市文体新广局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试验田,近十多年来做了三次加强,2001年文化局加了体委,2010年文体再加了新闻出版局,这次文体新又加了广电局。不断叠加新机构,增加新人员,最担心貌合神离,最怕搞“团团伙伙”。要防止把“加法”变成了“减法”,要努力把加法的和变成乘积效应。从我做起,带头讲“五湖四海”;从班子抓起,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团结向上、战斗力强的党组。同时,抓班子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上下一心,三军同力,其利断金,共克时艰。
二是一根筋,尊崇宪法,遵规守纪。
首先,要学好宪法,尊崇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依法行政的定盘星。其次,要依法依规依纪做人行事,在守法执法、遵规守纪上,不搞变通,不给自己人和其他人留有余地,一根筋一条道走到底。扎实抓好“一岗双责”,扎牢篱笆,守住底线。要严格自律,廉洁奉公,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第三,要接受监督,从善如流。全局上下要自觉按人大的依法监督,不折不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及时落实人大议案,重点工作要主动争取视察、检查和监督,认真接受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一腔情,真诚爱民,真心为民。
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是我局工作的着力点;推进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整顿,常态化“扫黄打非”,高质量的惠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是我们工作的支撑点。要以服务见真情,以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喝彩。
四是一杆秤,守护公平,凸显公正。
文体新广是一个大系统,在公共资源分配,项目资金投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一杆秤对准星,要刚正不阿,廉明公正,直道而行,经得住人心的复秤,经得住上下的评说,经得住法纪的裁判。
五是一股劲,敢拼善抢,锁定一流。
我自己要带头学习,文体新广局长在素养上不能太奥特,不能被吐槽。要牢记别必雄书记“荆门要缩差领跑就必须拼上几年、苦上几年”的叮嘱,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养成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拼劲,抢抓新一轮文化大发展的机遇,在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要在全国、全省争创一流,为加快文化荆门的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别书记,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尊敬的各位委员:
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不会在意自己的羽毛,只会在意自己奋飞的速度和高度。我以为,拼搏是一种人生享受,拼搏一日,可得一夜安眠;拼搏一生,可得幸福长眠。我将带领我的团队,奋力拼抢,善做善成,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出色的答卷。
谢谢大家!
供职发言
王冰洁
(2015年8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有激动有忐忑。激动的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安排我到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忐忑的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时期,外事侨务旅游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难题、新挑战,解题的任务、破题的任务摆在面前,唯恐德不能服众,才难以胜任。如果常委会通过我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的任命,无论任何艰难险阻,我都将勇往直前。我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有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我一定会和外事侨务旅游局的同志们一起,乘风破浪,不懈努力,奋勇拼搏,完成好组织上交办的各项任务,努力把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做好,做扎实、做精彩。
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勇于担当。就是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担当使命。局长是个职务,是个岗位,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这是面对责任和困难的心性,是一种境界。我将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以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精神状态,不断进去学习,提升素养,锻造品格,不断强化执行能力和开拓能力,倾心尽力、脚踏实地,奋力做好外事侨务旅游各项工作。
二、开拓创新。就是适应新常态,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外事侨务旅游与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融合度很强,面临着新问题、新困难很多,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外事侨务旅游工作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融合,实现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新突破。一是依托侨务资源优势,发挥民间外交作用,用专业精神和真挚感情创新理念,灵活方式,既讲政治遵政策,又积极主动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采取商贸合作,旅游交流等方式,努力拓展工作对象和工作领域,努力扩大我市外向度。二是转型升级,突破发展我市旅游业。重点是突出规划引领,明确旅游产业和目标市场定位,塑造旅游品牌,做好产品生产,实现旅游与文化、与城镇化、与工业、农业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把旅游业做成富民福民产业,做成我市国民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依法行政。我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认真按照规定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与人大代表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实事求是地办理和答复人大建议,坚决落实各项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评议监督。
四是严格自律。我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讲政治守规矩,清正廉洁,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我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人讲奉献、事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有向心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集体,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作风硬、业务精、形象好的团队。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请组织相信,我一定端正态度,一如既往,加强学习,着力提升,努力工作!
供职发言
朱延琳
(2015年8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我被提名为市商务局局长人选。在此,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拟任职务进行审议。如果我的任职提名能获得通过,我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迅速进入商务工作新角色。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和精神追求,做到勤学善思、学用相长,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三种人”:一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对新常态下商务领域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迅速进入角色,成为“业务上的圈内人”;三是加强向商务领域企业家和专家学习,问计问需,做好服务,成为“服务上的贴心人”。
二、恪尽职守,务实创新,推动全市商务工作新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商务领域改革。紧扣商务经济工作目标,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民生导向,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商务惠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商贸新业态,助力创新创业;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加强市场秩序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外贸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目标任务,实现排名前移、质效提升,努力开创我市商务工作新局面。
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打造一流商务工作新队伍。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珍惜职位、爱惜岗位,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把自己置于法律、制度和群众的监督约束之下。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团结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商务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我的任职被批准,我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忠实履行职责,竭尽全力工作,推动商务工作再上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以优良的工作业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出席、缺席情况
出席:
别必雄杨想森李珩陈启华赵志诚朱根祥
张立杰王启耀王厚荣朱秋娣许智银阮德雄
杨波杨耀李军李军华李莉丽李维德
余永忠张立张江张兴平邵兴祥范华儒
易远洪赵三红夏友明唐承凤黄勇黄昌武
梁实游明钦蔡卫华蔡明虎蔡维金
请假:
吴永佩 马德明 芦荆享 邹江 郭成洲 黄作田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JingMen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办公室编印2015年9月第6号(总85号)
目录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张立杰
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杨武
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丁岱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陈芝凤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丁岱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吴献俊
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许可对荆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张青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光圣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雷爱民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供职发言雷爱民、吴成义、王冰洁、朱延琳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