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年12月第9号(总107号)
时间:2018-03-14 14:54:36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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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日程
  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王俊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接受张依涛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刘化甫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任命名单
  关于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供职发言孙兵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二)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程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日程
  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谢继先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曾云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鲁方学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杨波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杨波
  关于接受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议程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人事任职议案
六、审议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关于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八、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日程

2017年12月20日
12月20日(星期三)
14:4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住建委主任王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宁官松宣读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唐承凤作关于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职的人事安排的说明

4.供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

2.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职议案

6.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7.关于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17:0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2.表决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5.表决人事任职事项

6.表决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7.表决关于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荆门市住建委主任王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把棚改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棚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中心城区棚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7年省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我市省定棚改目标任务为:全市新开工19938套,基本建成8228套,分配入住4000套。截至11月底,全市各类棚改已开工19980套,基本建成15623套,分配入住13263套,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2%、189.9%、331.6%;其中中心城区已开工6989套,基本建成5644套,分配入住5912套,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246.1%、299.5%,已全部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中心城区8大棚改片区改造进展情况。目前,中心城区文化宫、塔影土门巷、七里铺、关坡、龙山脊、读书台、汉正街、化纤厂8大棚改片区均已完成项目立项、政策性融资以及片区概念性规划和具体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已争取政策性贷款额度34.44亿元,已用款6.62亿元。8大片区共需征收居民住宅7709户,已签约7553户,占目标任务的98%。其中文化宫、龙山脊2个片区已完成征收并启动土地挂牌工作,其余片区正在进行征收清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棚改机制。市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市棚改工作指挥部,各县(市、区)成立以党委一把手任指挥长的棚改指挥部,各改造片区均成立了由“四大家”领导包联的工作专班,高位谋划、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棚改工作。同时加大招商力度,在武汉举办特色小镇和棚改招商推介会、楚商大会,与央企、省属国企、一线品牌房企点对点对接。截至目前,已有中国一冶、恒大地产、绿地集团等26家企业来我市洽谈考察,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提升城市能级。坚持减少棚户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增加棚户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开放空间的“两增两减”改造原则,将棚改与“城市双修”相结合,与改善居民环境相结合,做到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后腾出的净地,按照城市规划总体要求,积极引进高水平设计单位,每个项目拿出3个以上概念性规划方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进行比选。如文化宫片区将打造成“老荆门记忆,新都市客厅”,读书台片区将打造成东宝山新大门、城市新名片。
(三)坚持分类施策、完善功能,增进民生福祉。注重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科学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方式,传承荆楚文化。立足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优先实施群众呼声高、支持率高的项目,严格控制容积率,在征收政策上安排多项奖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积极争取中央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改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绿化、通讯等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2017年我市33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3.4亿元,占全省获批资金的23.06%。
(四)坚持连片开发、综合平衡,破解资金难题。鼓励连片开发、关联地块同步开发,实行“市级统筹、封闭运行、分区建账、综合平衡”的资金平衡方式和市级平台为主、区级政府配合,政策性融资为主、商业银行贷款为辅的棚改融资模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有机统一。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制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提请市人大支持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接融资平台及银行机构,多次邀请国开行到我市驻点办公,对棚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业务培训,加快提用款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中心城区棚改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读书台、七里铺、关坡、龙山脊等片区虽然清零在望,但由于被征收人期望值过高,最后阶段的攻坚难度较大;二是由于政策性贷款不支持棚改项目中商业及公产部分征收,导致部分项目征收资金存在缺口;三是市、区棚改工作力量不足,难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征收攻坚。针对未签约居民,坚持分类处置。一是对确有困难、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筹集公租房、经适房予以解决。二是对无理拒拆的,坚决严厉打击,依法依规征收。三是对等待观望的,采取“攻两头、拉中间”的策略,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感化一批,促动一批,震慑一批,确保各片区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完成征收任务。
(二)规范征收行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的通知》,合理确定项目基准比准价格,规范锁定房屋建筑面积,严格未登记建筑认定,切实控制征收成本。坚持“阳光征收”,“依法征收”,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结果等信息依法公开,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资金保障。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对接8大棚改片区,研究落实征收资金保障渠道。一是坚持“政策性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合作伙伴战略投资”的多线融资模式,多策并举筹措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加强对接国开行,协调解决资金拨付慢、到账慢的问题。三是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各片区资金申请资料准确性、完整性,缩短资金申请周期。
(四)加强督办调度。对征收进展滞后或久拖不决的棚改项目,加强督办,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各片区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完成征收任务。加强市区棚改工作力量,推动棚改工作机构实心化、人员专业化、运行正常化,力争8大片区尽快实行净地挂牌。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至8日在荆门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计划;审查荆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办理落实,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实地抽查了8家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党政领导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7名市级党政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68家次,全市各级干部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已成为常态。二是强化部门职责。成立了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了市安委会统筹抓、专业委员会分行业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推动了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荆门日报》公开曝光了两批安全隐患,涉及123家企业,384条隐患,之后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同时运用行政手段惩戒约束,倒逼企业依法履职。
二、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一是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举办了一次中央改革意见宣讲报告会,全市各地将中央改革意见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内容。市政府拟出台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二是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安全知识传播、警示教育等,扩大受众面,增强实效性。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2万份,解答咨询61人次,现场演示了灭火器和矿山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7月在天鹅广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社区安全知识现场服务活动,为市民普及了安全知识。
三、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全面推广经验。在危化、煤矿、非煤矿山、工商贸等行业培育一批样板企业,全面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分别在钟祥凯龙楚兴化工、中集、多辉等企业召开危化和工贸行业现场会,取得较好效果。二是重视科技运用。实现对全市化工行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罐区企业的监控。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安全科技项目,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三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政府拟在化工园区建设市应急救援中心和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逐步实现区域化应急救援物资共享。
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重视隐患排查。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87个,出动检查专班536个,检查企业3215家次,排查各类隐患和问题8637条,整改完成8265条,整改率95.7%。二是重视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销号式、动态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清单化管理制度。三是重视违法行为查处。市安办组织5个督查组对今年各级公示隐患和大检查期间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全市立案处罚企业25家,处罚金额达24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建设17家,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职业资格证6个,关闭取缔6家非法企业。
五、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化工、职业健康等专业人才,充实监管执法队伍,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二是提升人员素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地区设立监管执法辅助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人员。10月底至11月初,举办了两期全市乡镇安监干部培训班,提升基层安监干部的素质。三是发挥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1次,检查企业152家,发现隐患472条,现场责令整改54条,进一步加强了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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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陶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加强整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教,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一是全面宣传贯彻中央改革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改革意见”)出台后,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召开会议集中学、专家宣讲辅导学、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举办了中央改革意见宣讲报告会,邀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原副局长王德学作宣讲报告。同时,我市将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办法,目前,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送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传播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今年6月在东宝电子信息产业园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企业共80余家参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2000多份、现场解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咨询61人次、现场演示了消防灭火器材的紧急运用,并邀请现场12名群众体验灭火器的使用,市应急救援中心还现场演示了矿山应急救援处置设施设备。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把培训教育延伸到第一线,扩大教育面,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今年7月与市社区志愿者协会联合在天鹅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社区安全知识现场服务活动。发放社区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1300多份。
二、织密网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建立党政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强化领导责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市级党政领导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此进一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开展包联工作,17名市级党政领导深入各包联区域和重点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68家次。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全市各级干部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已成为常态,各县市区的党政主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都在3次以上,帮助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强化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政府发文调整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成立了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第一主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建立了市安委会统筹抓、专业委员会分行业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各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实行了专题会议、专门调度、专函督办、专项报告的“四专”运行模式,真正让专业委员会运行起来,发挥作用,从而推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如针对我市6、7月建筑施工领域连续发生3起高空坠落事故,市安委会下发督办通知,市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迅速落实“三专一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责任追究)的措施,扭转了事故多发的局面。三是以多重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依法惩处,切实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了公示制度,通过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改隐患。今年在《荆门日报》上公示了两批隐患,涉及123家企业,384条隐患。隐患公示后,开展了专项督查,请媒体全程参与,对隐患整改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充分运用约谈、黑名单、公开曝光等一些行政手段加以惩戒约束,倒逼企业依法履责。如掇刀金贤达因焊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我们按违反操作规程依法给予10万元经济处罚,并将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等3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多措并举,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标兵促进。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在危化、煤矿、非煤矿山、工商贸等行业分别培育一批样板企业,对基础工作实行清单化、模式化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一个季度召开一个行业的现场会,进行全面推广。分别在钟祥凯龙楚兴化工公司和中集、多辉公司召开危化和工贸行业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工贸企业观摩学习了钟祥凯龙楚兴化工公司和中集、多辉公司的管理现场、安全台账、特殊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通过对样本企业的学习,促使企业按规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收到了很好效果。目前,各相关企业正在对标整改。二是科技兴安。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发展,建设安全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矿山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危险品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完善事故应急技术支撑平台,覆盖市、县两级,重点实现对全市化工行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罐区企业的监控。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安全科技项目,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并提出对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三是应急提升。按照“功能区”划分和产业聚集特点,依托应急救援中心、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专业应急基地和救援队伍。扶持市应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设,拟在化工园区建设市应急救援中心和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了应急物资征用制度,实现区域化应急救援物资共享。加强全市公路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工作机制日益完善。
四、联动推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强化隐患排查。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及时制定下发了有关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也分别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工作专班,“一把手”亲力亲为,高位推动。专家参与,聘请专家参加,力求找准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如在危化行业,我们组织了6个专项检查组共33人,每个组聘请1名专家,深入全市3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交叉检查,做到了全覆盖。7月份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87个,出动检查专班536个,检查企业3215家次,排查各类隐患和问题8637条,整改完成8265条,整改率95.7%。二是强化隐患整改。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销号式、动态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清单化管理制度。三是强化执法推动。继续采取常规执法、“双随机”执法、“零点行动”等方式,突出“严管重罚”,坚持“首查必罚”,不搞“下不为例”,提高违法成本。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市安办组织5个督查组对各级公示隐患和大检查期间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隐患整改不彻底、大检查行动不迅速、自查自改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立案处罚企业25家,处罚金额达24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建设17家,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职业资格证6个,关闭取缔6家非法企业。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引进监管人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化工、职业健康、法律等专业人才,充实监管执法队伍,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今年通过公开招录,市安监局引进了两名专业人员。力争到2018年底实行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二是提升人员素质。通过开展系统案卷评查、执法培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养提升。目前正在着手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地区设立监管执法辅助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人员。10月底至11月初,举办了两期全市乡镇安监干部培训班,全市各乡镇(街办)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办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共180多人参加了培训考试。三是充分调动资源。通过合理利用各方资源,达到补充安全生产工作力量的作用。如正在探索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地区设立监管执法辅助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人员的方式强化安全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问题分析研究,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现行的监管体制机制,努力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
特此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

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市人民政府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及时研究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民宗部门不断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一是在9月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围绕“团结奋斗促跨越,和谐发展奔小康”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六进”活动,普及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培植创建先进典型,弘扬团结进步主旋律活动;二是开展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12场(次),培训4000余人;三是在6月份举办了荆门市第三届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暨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市15个重点宗教场所在夏至前后开展品茶、诵经祈福、讲经布道、宗教教义教规讲座、宗教文化展演等系列特色体验活动。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培育文化品牌,引导民族宗教融入社会,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了民族宗教工作。
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在10月份,成立了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形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二是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有所增强,县级民宗部门“三单一主”工作(机构单设、编制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逐步拓开,5个县(市、区)和漳河新区设立了民宗局,配有专(兼)职干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县市区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了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大对民族、宗教项目经费的倾斜力度,将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宗教事业费、宗教团体业务活动经费、清真生活补贴、援恩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为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结合民族乡村产业特点、比较优势,指导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科学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民族乡村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九里回族乡围绕“山水风情、民族特色、田园风光、生态秀丽、宜居宜业宜游”目标,制定了“全力打造农业强乡、全力抓好工业富乡、全力打造旅游兴乡”五年发展规划。三峡土家族村确立了建设千亩蔬菜精品园和农贸大市场、建设土家风情园、改造特色村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三特色一创建”工作思路。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九里现场会”精神,持续推进“2+1”结对帮扶工作,扶持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加快发展。2015年、2016年市县两级11个部门,共落实项目25个、资金4000余万元。今年,市政府又召开“2+1”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指导九里乡重点完成农业、交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项目10个,指导三峡土家族村完成水利建设项目1个。争取省“1+1”对口帮扶单位——省住建厅对九里乡的支持,向上申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万元,完成建设项目3个。
四、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四级联动、属地管理、交流协作、维稳联防、应急处置、网格化管理、双层全覆盖、矛盾逐月排查、与代表人士定期沟通”等九项制度,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今年以来,共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经营生活困难和民生问题80余个,协调处理涉疆涉藏涉回矛盾纠纷12起,做到依法处理与维护权益相结合,民宗领域维稳工作实现“零事故”。二是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了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以治理佛道教乱象为重点,以防止“商业化”为核心,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共排查出问题22个。三是加强宗教团体队伍建设,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原则,先后成立了市五大宗教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
2017年12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帮扶力度、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将9月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围绕“团结奋斗促跨越,和谐发展奔小康”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六进”活动,普及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培植创建先进典型,弘扬团结进步主旋律。市民宗局印制宣传手册2000份,深入荆楚理工学院、荆门职业学院、李宁工业园、部分重点宗教场所等,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知识。在市县两级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宣传月”专栏,大力宣传推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和事迹。各地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文艺汇演、悬挂条幅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社会关注度。2017年,钟祥九里杨桥村、钟祥九里边畈村、沙洋农胜社区、屈家岭青阳村、屈家岭金色农谷教育实践基地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加强宗教会议精神宣讲。国家、省、市宗教会议召开后,市民宗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在市县两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荆楚理工学院和市级宗教团体,开展宗教会议精神宣讲12场次,培训4000余人次。7月,我市邀请省委宣讲团为市委中心组作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市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先后到屈家岭管理区、荆楚理工学院、市委党校、市级宗教团体宣讲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均召开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宗教工作,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三)打造宗教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宗教文化服务社会内涵,着力培育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活动、妙心讲坛、三教乐团、民宗合唱团等品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6月下旬,我市举办荆门市第三届夏至宗教文化体验日暨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共20支代表队参赛。全市共有15个重点宗教场所在夏至前后开展品茶、诵经祈福、讲经布道、宗教教义教规讲座、宗教文化展演等系列特色体验活动。目前,妙心讲坛、三教乐团、民宗合唱团三大宗教文化品牌效应逐步彰显。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培育文化品牌,引导民族宗教融入社会,社会各界对民族宗教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调整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注重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解决民族宗教重要事项。今年以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十九大民宗领域意识形态维稳、宗教领域风险点研判、唐安古寺道路建设及“2+1”结对帮扶、城区清真寺、回民养老院建设选址等工作。
(二)加强机构建设。加强县级民宗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县级民宗部门“三单一主”要求(机构单设、编制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目前,5个县(市、区)和漳河新区均设立民宗局,配备专(兼)职干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东宝区民宗局由与统战部合署办公改为独立单设;沙洋县今年为县民宗局增加人员编制2名。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宗教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均配备民宗工作助理员,村(社区)均设立民宗工作协管员,构建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的工作网络。
(三)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持续加大对民族宗教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宗教事业费、宗教团体业务活动经费、清真生活补贴、援恩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比如,将九里回族乡民族发展资金增加至每年100万元;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向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和清真寺阿訇发放生活补贴,每年补贴资金102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2017年争取省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64万元。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经济发展
(一)制定规划,明确思路。结合民族乡村产业特点、比较优势,指导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科学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民族乡村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九里回族乡围绕“山水风情、民族特色、田园风光、生态秀丽、宜居宜业宜游”目标,确定了“全力打造农业强乡、全力抓好工业富乡、全力打造旅游兴乡”的五年发展规划。三峡土家族村确立了建设千亩蔬菜精品园和农贸大市场、建设土家风情园、改造特色村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三特色一创建”工作思路。
(二)结对帮扶,助推发展。持续推进“2+1”结对帮扶工作,扶持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加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帮扶方案,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工作督办,半年通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2015、2016年,市县两级11个部门共落实项目25个、资金4000余万元。今年,市政府又召开“2+1”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指导九里乡重点完成农业、交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项目10个,指导三峡土家族村完成水利建设项目1个。目前,11个帮扶项目全部落地,到位资金201万元。争取省“1+1”对口帮扶单位省住建厅对九里乡的支持,向上申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万元,完成建设项目3个。
四、强化政策落实,依法依规管理
(一)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围绕管理与服务主题,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四级联动、属地管理、交流协作、维稳联防、应急处置、网格化管理、双层全覆盖、矛盾逐月排查、与代表人士定期沟通”等九项制度,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应急处置”三大机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心城区通过落实九项制度,确保了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在荆门“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不出事”。今年以来,共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经营生活困难和民生问题80余个,协调处理涉疆涉藏涉回矛盾纠纷12起,民宗领域维稳工作实现“零事故”。
(二)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以治理佛道教乱象为重点,以防止“商业化”为核心,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共排查问题22个,主要涉及企业利用宗教牟利、违规设置功德箱和宗教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撤销栖凤寺等空置场所登记、取缔黄仙洞等风景区内违规功德箱、停止湖北遵道医养公司等企业冒用宗教形象的商业运营行为等。
(三)加强宗教团体队伍建设。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先后成立市五大宗教团体,在办好教务、团结信众、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工作方案、流程,完成9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并实现社保应保尽保。注重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教职人员年龄、文化结构不断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接受张依涛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依涛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依涛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关于接受刘化甫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会议通过)
根据刘化甫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化甫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任命名单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关于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供职发言

孙兵
(2017年12月20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
我于1966年12月出生于随州市,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省政府办公厅、黄石市、省卫生厅和孝感市任职;2016年6月,任荆门市委副书记;7月,任荆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省委提名我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是荆门广大干部群众对我的包容和接纳。我将倍加珍惜报效党的事业、造福一方群众的难得机遇,在新的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努力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坚决做到政治立身、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党的领袖、绝对忠诚于党的事业、绝对忠诚于人民。不折不扣地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坚决做到潜心干事、勇于担当。坚持以夙兴夜寐的精神状态、务实重行的工作作风,扑下身子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始终保持竞进之势,着力抓招商、建项目、扩投资,切实增强发展后劲;始终保持升级之势,着力培育壮大七大主导产业集群,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始终保持改革之势,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对看准了的事、定下来的工作,拧紧发条、重锤钉钉,雷厉风行、一抓到底。
三是坚决做到情系群众、心系民生。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荆门人民作为自己的亲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做起,诚心实意纾民怨、解民忧、增民利、惠民生,使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支持人大履职尽责,支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及调研活动,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从严正风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快荆门改革发展是我们共同的事业、共同的责任、共同的追求。我将铭记并竭诚践行今天的承诺,居其位、履其职、尽其责,为把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恳请各位监督我、帮助我、支持我!
谢谢大家!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1人,实到36人。经表决: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许道伦杨剑宁官松
于甫春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叶维林朱秋娣
刘进华杨波芦荆享李敦峰肖官锋邹江
张立张兴平张松柏张国忠张金兵邵兴祥
罗小文周平林周健周家贵姚君林秦飞雁
唐承凤黄国辅黄勇曹红姣鲁定平蔡明虎


请假:
别必雄丁萍刘化甫张明文郑孝华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议程

(2017年12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市民防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四、审议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五、审议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七、审查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八、审议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九、其他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日程

2017年12月27日

12月27日(星期三)
08:3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市审计局局长谢继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

2.市水务局局长曾云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市民防办主任鲁方学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宁官松作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5.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杨波作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6.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景良宣读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7.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波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8.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敦峰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

2.市水务局、市民防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4.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5.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6.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7.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8.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11: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

1.对市水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2.对市民防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3.表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4.表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5.表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6.表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7.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8.表决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谢继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基本情况
根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政务督查、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审计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检查。市人大财经委深入被审计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指导督办,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39个,已整改37个,整改率95%。其中,收缴入库财政资金45184万元,补缴入库税金60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9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72万元,调账处理(含结转固定资产)20212万元,收回出借资金10041万元,督促征收国有资产收益61万元,督促拨付项目资金9189万元;将困难群众纳入政策保障范围22274人;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9万元,取消违规收费项目2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56条,促进建立完善制度35项;移送审计案件线索19起,已立案13起,结案7起,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已移送司法处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行“三制”,建立立体化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主导制。8月30日,全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通报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府明确要求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扶贫政策、保障房政策、医保政策落实及市直被审计单位相关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办检查。三是清单销号制。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起一把手主导、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市审计局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二)强化“三责”,建立链条化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一是主动明责。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督办检查的通知》,进一步了明确相关单位在审计查明问题整改中的职责。二是自觉担责。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查明问题下发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严肃问责。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跟进,加大追责问责和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了移送、受理、查办、问责的完整链条,强化了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
(三)创新“三法”,建立动态化审计整改推进机制。一是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与审计项目实施相结合,推动边审边改。项目审计结束时,随审计报告一同送达《审计整改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按照“见证见据”的要求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二是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促进规范管理。针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与财政部门联合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开展财经法规及业务培训,指导被审计单位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三是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与年度考核问责相结合,倒逼责任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审计整改责任落实。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借款到期未收回的问题。一是国库借款15600万元,截至目前,已收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过桥保证金5000万元。荆楚理工学院借款10000万元的问题,按市政府要求,待上级清算时核销。二是财政专户借款12473万元,已收回市城投公司3280万元、市人社局201万元、市民政局100万元、市农机局20万元;市国资委5986万元借款逐年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偿还,今年已收1000万元;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1000万元借款已办理续借手续;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借款1566万元已上报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预拨经费未及时清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对预拨经费的清算进行了任务分解,已在今年预算执行中抵扣916万元,通过调整预算和省专款抵扣381万元;对预拨的土地补偿支出57185万元,待土地收入入库后抵扣;对预拨市城投公司的土地收益37104万元,市财政局下达催款通知书,已与该公司达成还款协议。
(三)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调研,合理测算预算收支,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确保逐年压减预算调整幅度。
(四)支付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年初预留资金和支付进度的管理,督促各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明确预算执行主体,通过建立重大项目分期付款机制、预算回收机制、部门预算编制与上年预算执行绩效和进度挂钩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加大预算执行督办力度,通过通报、约谈、收回预算等强制措施,切实解决支付不均衡的问题。
(五)两宗土地出让金长期未清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国土部门进行了清算,并已调整了相关账务。
三、漳河新区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漳河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批复、调整不及时,调整幅度大的问题。漳河新区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研究,提高收支预算的预见性,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肃性,同时将严格按规定及时进行预算调整。2017年10月前已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上报。
2.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漳河新区对预算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逐步解决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合理,项目实际可执行难度大等问题,印发了《漳河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机制,强化了预算执行通报问责,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3.在往来账户核算非税收入324万元的问题。2017年6月已将双喜街办财政所借款利息收入285万元和漳河镇财政分局赞助款38万元上解金库,文印室承包费1万元已于2016年底作为预算外结余资金收回上解金库。
4.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802万元的问题。2017年2月至5月,漳河新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723万元和往来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6万元全部缴入金库。2017年6月,漳河镇宏图社区已将房租收入3万元上解财政。
5.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4782万元的问题。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已将漳河中心小学原实有资金账户办理销户手续。2017年6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漳河新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彻底解决了零余额账户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的问题。
(二)市直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少数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供销社制发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市三干渠管理处出台了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建立采购台账,按照《加强市水务局财务报销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市园林局异地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从2017年5月1日已整体划转市城建集团。
2.少数单位支出票据不规范的问题。市经信委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严格执行《荆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认真执行《荆门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报销单据及附件;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并加强了财务人员培训。
3.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市园林局所属荆门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脱钩改制,已划归市城控集团管理,今后不存在向企业摊派的问题;市经信委于2017年6月收回了违规发放交通费2万元;市信访局重新修订了《荆门市信访解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市粮食局已将房改时未出售的四套房屋登记入账,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账簿,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市民防办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已追缴部分欠收的地下人行通道广告权租金。
四、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东宝区住建局已于2017年2月将区财政局2017年1月调入的97万元危改资金全部拨付漳河新区财政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财政局已拨付38万元、漳河新区双喜财政所将滞留的51万元整合至扶贫专户;沙洋县住建局将滞留的危房改造资金223万元重新分配到符合危改条件的对象,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改变用途和闲置保障房的问题。一是加快闲置保障房配租配售工作。已配租配售669套,其中,市直194套、京山县198套、钟祥市243套、屈家岭管理区34套。二是创新保障房配租配售方式,重点面向工业园区配租配售671套,其中,京山县349套、钟祥市322套。三是钟祥市15套保障房被管理部门用作办公用房的问题,已协调腾退4套。
3.保障房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钟祥市、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已将2016年保障房租金收入300万元上缴非税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部分安居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问题。京山县、钟祥市已按照要求补齐了部分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并完善项目基本建设审批制度,确保今后严格按制度办事。
5.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目前,已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其中,东宝区4万元、漳河新区6万元。东宝区、漳河新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把关,确保流程规范、公平公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6.部分地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问题。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现已全面完成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全市医疗保障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公立医院违规加价销售医用耗材50万元的问题。市直2家公立医院已将违规加价销售医用耗材款50万元上缴财政。
2.挤占挪用医保基金1028万元的问题。钟祥市已于2017年8月将挪用的职工医保基金271万元划拨到位;屈家岭管理区于2017年8月将挤占资金757万元及时归还到位,并增加了城镇职工医保预算。
3.困难群体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22274人的问题。5个县(市、区)全面落实了低保户、贫困户和特困优抚对象等参保缴费、登记和信息整理工作,确保了应保尽保,22274名困难群体人员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4.未实施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统筹的问题。屈家岭管理区因财力困难、退休人员多,已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屈家岭管理区启动第四档建立门诊统筹进行清算,并给予支持。屈家岭管理区将逐步规范,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5.重复参保和虚报人数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情况,收回多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174万元。其中,京山县21万元,沙洋县62万元,钟祥市80万元,东宝区11万元。二是加快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收回套取的补助资金59万元。其中,京山县45万元,东宝区14万元。
(三)市直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将预算编制与年度任务相匹配,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率。二是实行预算动态管理,依法依规主动调整预算安排。三是健全人社、财政定期对账机制,加大预算执行督导力度。
2.就业资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历年就业补助结余资金2913万元,纳入了一般预算统筹使用。同时,加强就业资金结余管理,在预拨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按资金结余量相应扣减拨付额度。
3.挤占就业项目资金41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控资金支出范围。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加强审核把关。二是严格就业资金审批管理,一律禁止不符合政策要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支出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五、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资金统筹整合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各县(市、区)切实加快推进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促进扶贫资金拨付8720万元。二是各县(市、区)加强了统筹整合工作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扎实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京山县加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未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的1812户4555人“五保、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其中,京山县713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20名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屈家岭管理区全额保障了190人贫困人口医保参保费用,26名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三是进一步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认真比对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教育阶段和中职学生享受助学金补助情况,积极核发“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屈家岭管理区认真比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生活补助保障范围的情况,严格按照补助政策核发生活补助。
3.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一是沙洋县已于2017年4月追回被套取的扶贫资金19万元,沙洋县高阳镇纪委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钟祥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统一归集到城投公司,实行单独建账、封闭运行管理。三是东宝区加大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力度,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大数据比对检查。四是大柴湖经济开发区滞留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拨付143万元,尚有838万元正加快审核分配。
(二)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存大的问题。一是东宝区已将煤炭行业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专项奖补资金617万元拨付使用。二是市节能减排办开展专项督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限期完工,及时办理工程竣工手续。三是东宝区对东边沟等5家已关闭煤矿正在实施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按期完工;对尚未开工的碗厂沟等3家已关闭煤矿,已函请省国土资源厅动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进行恢复治理。四是2014年度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主体及配套工程现已完工。
2.违规使用节能减排资金177万元的问题。一是漳河新区已向东宝区人民法院发函,要求返还执行款112万元,款项返还到位后,由漳河新区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市吉利煤矿有限公司,用于分流安置企业职工。二是东宝区已于2017年4月将违规享受的专项奖补资金65万元追回。同时,加强了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确保项目申报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工程结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建管中心建立健全制度12项,下发了《关于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增加内容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监管责任,从项目前期、招投标、施工、财务、验收移交等各方面规范项目管理。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建管中心开展内部问责处理,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开展集体约谈,进一步加强城建项目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同时,出台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了对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的考核细则,加强项目管理履职尽责,确保项目管理规范。
(二)征迁补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多报征地项目补偿资金27287万元的问题。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拆迁办等单位已根据审计结论及时调整征迁补偿资金预算,各投(融)资平台公司据实扣除多报的补偿资金27287万元,其中,东宝区1190万元,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16万元,漳河新区18992万元,市交投公司和市建管中心89万元。
2.拆迁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征迁责任主体均细化了征迁项目程序,东宝区重新编制征迁项目预算,确保拆迁项目监管到位。
(三)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智慧交通工程(一期)新增阳光大道交通设施工程,市公安局已完善相关手续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公安局已采取措施保证智慧交通工程(一期)监理总监、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荆门剧院项目不能到岗的项目经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更换。二是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一期)目前均已完工。三是市一医对南院工程(一期)超计划投资的情况,正在进行分析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四是市建管中心已采纳审计部门建议,对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按施工进度拨款。五是市建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城建集团已制定措施加强了质量控制、设计变更管理、现场监管力度,竹皮河截污干管工程已取得正式施工图纸并按图施工。
(四)8个重点项目前期费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新设置两馆两中心项目专账,设立银行专户,保障专款专用。荆门汽车客运站、两馆两中心、龙泉中学南校、市民中心等建设项目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补充完善。及时调整了重复挂账项目支出和重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规定处理建设期利息93万元。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民中心项目已按可研报告编制设计,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两馆两中心、市民中心、龙泉中学南校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规章,切实规范招投标工作。
3.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市民中心、龙泉中学南校、两馆两中心等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提供了补充协议及附件。对于超批复概算签订的合同,已暂停支付有关费用。
4.部分项目建设存在的其他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已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漳富公司积极组建爱飞客航空科技馆PPP项目公司,保障项目按期推进。
七、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
(一)财政借款到期未收回的问题。一是湖北致和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县域调度资金600万元,市财政局起诉后经庭外调解应于2017年11月25日还款,但该企业逾期仍未还还款。二是财政专户资金历年借款320万元未按期收回。其中,市城投公司120万元、市民政局200万元。对尚未收回的历年借款,市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清收责任和时限,正加紧组织清收。
(二)改变保障房用途的问题。钟祥市15套保障房被管理部门用作办公用房的问题,已协调腾退4套,同时正加紧建设物业用房,用于剩余11套房屋腾退。
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整改责任机制,强化整改督查问责,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更好发挥审计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深化改革等监督保障作用,为我市加快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荆门市水务局局长曾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5月16日至7月19日,市审计局对市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下达后,市水务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进行了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问责11人;追回资金67.11万元,上缴没收款90万元,调账19笔413万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9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产流失。审计报告指出:市漳河三干渠管理处2016年收取水费及房屋租金27.7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报告指出:市河坝管理站对外出租的电费及房租费11.87万元未收回。市水务局责令市河坝管理站追回,已与欠款人签订还款承诺书,用其房产抵扣。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指出:2016年市水务局机关挤占专项资金58.38万元。主要是由于防汛抗旱,精准扶贫村,创卫、综治社区共建及招商引资费用在预算内未予安排,从专项资金中列支。
审计报告指出:市河坝管理站挪用专项资金32.94万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市河坝管理站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为满足工作需要,我们按照要求进行“以钱养事、以事养人”,通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方式,统筹安排项目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
审计报告指出:市河道水库堤防白蚁防治站挪用专项资金3.64万元,用于支付白蚁防治劳务费。
审计报告指出:市漳河三干渠管理处挤占灌区改造工程资金255.55万元。由于市级配套资金没有到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用省级配套资金支付了灌区项目建设设计费、监理费、征地补偿等项目前期费。
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通过盘活资产、强化经营、增收节支、加强管理等措施,使经营性资产发挥更大收益,保障市河坝管理站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落实三干渠灌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3.借调人员较多,截留二级单位经费。一方面,市水务局工作任务较重,公务员年龄结构老化,行政编制不足,加之扶贫驻队,招商引资及由局承担的汉西工程建设,竹皮河、天门河综合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一定人员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市水务局与市防办、市南调局、市湖泊局合署办公,加上承担市安饮办、市河湖长制办等机构职能,人员采取内部调剂。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从二级单位调剂了部分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同时,为调动工作积极性,其工资在局机关发放。
对此,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清退借调人员,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经费,不再截留应下拨的财政资金。今后,因防汛抗旱、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临时调用人员,工作任务完成后即回原单位。同时,我局已多次向市编委汇报,争取挂牌单位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市水务局机关59万元购买服务行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市水务局在编制全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汉北河流域工程可研报告、水资源资产统计及评估报告等时,因无专项工作经费,我们委托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市水文局等系统内部的单位编制,只支付了成本费用。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三干渠2016年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工程设计费659.9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三干渠灌区续建配套原为省直项目,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为项目法人。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后经争取将漳河灌区三干渠部分列为荆门市直项目。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设计单位一直未变。对此,我局进行了整改,今年的三干渠灌区项目设计已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市三干渠管理处所属的市水利开发总公司存在工程招投标和资质管理不规范、违规转包工程及工程备用金过大的问题。我们已责令市三干渠管理处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违规所得90万元已上交财政,工程项目借支备用金已全部结清。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市水利水电招投标管理中心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市水务局对公司分管负责人、法人代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免职、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
(四)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
1.变相发放津补贴。审计报告指出:市直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办,发放施工期间工地补助2.12万元。其违规金额已全部退回上交。
2.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1.46万元费用问题。审计报告指出:市河坝管理站报销应由电站承包人承担的设备维修费用1.46万元。主要是合同执行和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该费用已于2017年8月全部追回,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审计报告指出:市水务局用自制表格列支讲课费1.5万元。今年1月起,我局已严格按照要求,讲课费凭税务发票支付。
4.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审计报告指出:市河坝管理站临时聘用人员谢树菊收取水电费4.03万元,未纳入财务账进行统一管理。系对该单位财务监管不够、财务人员履职不力所致。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8月上交单位财务,纳入统一管理。我局已出台内审工作制度,定期对二级单位财务进行审计监管,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审计报告指出:市三干渠所属的10个管理段固定资产未纳入市三干渠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已出售的家属楼、报废的摩托车未及时下账。目前10个管理段固定资产已与市三干渠管理处财务并账,对未下账的固定资产按相关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调整了会计账目,做到了账实相符。
二、整改措施
这次专项审计是对市直水务系统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审计查明的问题客观存在,主要是我局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二级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对局直单位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对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诚恳接受检查和监督,把接受审计和整改问题作为强化法制观念、强化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的有利契机,确保水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不在客观上找理由,多在主观上找原因,切实做到有错误必改,有问题必查,有责任必追,举一反三,将被审单位的问题作为素材,要求其他单位引以为戒,并落实清单管理、整改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法规意识、纪律意识、监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审计管理和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经行为的有效手段,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务实重行的作风,确保审计查明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全面整改到位。
(二)落实责任抓整改。审计工作一结束,我局即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将问题清单分解到各单位和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三)明确目标抓整改。坚持以“审计-整改-规范-提高”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抓整改。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要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审计决定落实率100%,审计问题整改率100%,审计整改跟踪回访率100%,用审计整改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水务事业良性发展。
(四)加强培训抓整改。这次审计指出的问题,暴露出我局机关及局直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等思想和工作“短板”。今年8月以来,我局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期财会知识培训班,培训80余人次。重点对财经纪律、财务审核报销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计问题整改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财务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财务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调岗处理了2名不合格人员。
(五)强化问责抓整改。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手段,严明纪律,追责问责。审计整改期间,市水务局机关纪委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纪律巡察,督促整改到位。对11名相关责任领导、财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免职1人、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4人、书面检查1人、清退1人。
三、今后打算
(一)强化法制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党的十九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强化财务管理,压实监管责任。按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会计科目,规范账务处理,严格票据审核,保证会计行为规范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按章理财、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
(三)强化建章立制,严格财经纪律。一是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二是严守财经纪律红线。坚持常长抓、抓落实,维护好水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建立内审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的审计监管,从局机关做起,实行每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纪检、财务人员,对上月财务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荆门市民防办主任鲁方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查明的7项问题,我办于7月26日、8月4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措施,布置整改工作。审计报告下达后,我办及时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日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方位开展查、改、清、退、订等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整改情况全过程跟踪检查。截至12月,已按要求整改到位5项,因法律流程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的2项问题,已制定计划、分步落实。
(一)已整改到位情况
1、违规发放和列支费用12.55万元问题
(1)2014年至2016年,市地震台发放机关专职副书记王武斌同志纪检监察补贴1.19万元问题(含补发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纪检监察补贴0.57万元)。我办于8月4日退扣违规发放的纪检监察补贴1.19万元,会计账目已调整,同时责令分管财务负责同志做出深刻检查,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
(2)2014年11月、2015年3月和12月,根据中国地震局、湖北省地震局指示要求,我办分三批通过荆门旅行社组织机关、二级单位和退休人员及县市区地震工作人员共41人,赴四川汶川震区考察学习,列支费用11.36万元。8月3日,办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鄂财行发[2014]29号)文件,并责成承办此次活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作出了检查。我办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在今后组织相关活动时要在组织范围、组织形式、方式方法上不违规、不踩红线。
2、机关维修改造项目26.45万元无具体施工明细问题
经查证,属我办秘书科具体承办人员在报销时未粘贴施工明细附件,财务科把关不严所致,现已按要求补齐具体施工明细清单。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全办人员重新学习了《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报销规范》。
3、违规编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项目支出284万元用于震害防御问题
2014-2016年,按照市政府及市财政局要求,我办根据《市人防易地建设项目支出细化预算评审结果》,将非人防支出项目284万元纳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地震应急救援176万元,地震灾害防御82万元,防震监测预报26万元。此事已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领导及财政部门主动汇报了情况。
4、存款账户利息44.6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问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301工程基建专户存款利息收入44.6万元,事前经请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同意,待工程决算完成销户时一并上缴。因当时正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暂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根据审计整改意见,已于8月9日足额上缴财政非税专户。
5、人防工程购置资产77.84万元未建立资产账簿问题
我办已按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待301工程决算审计完毕后,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转为固定资产。
(二)需继续整改情况
1、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不规范问题
2014-2016年,全市共有12个项目单位因种种原因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23.78万元。我办已迅速对欠、缓交项目单位采取上门、寻求法律途径等措施实施追缴。截至目前,已收回欠款812.09万元,欠缴余款111.69万元,追欠率达87.9%。其中6个项目已缴清,其余6个项目中4个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个已下发限期缴款通知书和追缴通知书。因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原因较为复杂,法律及行政执法程序有时间限制,故无法在短期内追缴到位,我办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力争尽快追回所有欠款,并决定今后一笔也不减免。
2、少收租金17.78万元问题
原审计报告指出,2013-2017年过街通道广告位及附楼租金少收租金17.78万元。近期经过与审计局反复比对,经查证,过街通道广告位及附楼租金实际少收9.592万元,其中广告位租金6.592万元、附楼租金3万元。2015年我办签订了地下通道广告位租赁合同,减少租金1.592万元;2016年因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关闭此通道,减免租金3万元,还需补交2万元。根据整改意见,2017年8月过街通道广告位承租方已补交租金2万元。办公楼附楼于2007年因招商引资出租给荆门海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该公司现已破产倒闭,正在进行破产清算。
二、主要措施
对此次审计指出的7项问题,我们认为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理解不深不透,对相关文件规定把握不准,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业务不精通所致。因此,我办主要抓好三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组织学习,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站在维护民防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审计整改工作。明确各分管领导是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
(二)限时销号,落实整改。整改方案制定后,各部门、各责任人又对每一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建立了整改台账,限时销号。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我办不虚以应付、不避重就轻、不护短遮丑,对相关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共8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上交市纪委,并教育大家深刻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三)建章立制,固本强身。结合本次审计整改工作,对办机关规章制度认真梳理,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重新制定了三项新的制度,即《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及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办学习,做到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监督约束,确保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成效“不空、不偏、不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各项财经纪律和《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和行政审批程序,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二)继续强化监督机制建设。针对近年来我办项目建设较多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新制定的项目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及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合同管理三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和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
(三)深化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每月全公开的做法,严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推行“公务卡”结算、接待费“一函二票三单制”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堵塞漏洞。
(四)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以本次审计为契机,积极推进和落实财务系统“三位一体”改革,强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力度,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本次会议的市政府组成人员(31人)
邵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德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舒君市教育局局长
梁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端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喻恩宏市民政局局长
胡孝光市司法局局长
刘启华市财政局局长
李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美元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伦智市农业局局长
秦世华市林业局局长
曾云市水务局局长
朱延琳(女)市商务局局长
鲁海兵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李志珍(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谢继先市审计局局长
刘炎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贺晓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董良华市统计局局长
刘国芳(女)市粮食局局长
王冰洁(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陶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宏国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勇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鲁方学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何庆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江火志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唐兴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何永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二、列席本次会议的不是市九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15人)
张立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许智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孙江红(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朱新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向长福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恒新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向军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传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景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丁成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胜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许晓斌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陈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熊晓伶(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三、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负责人(100人)
高福斌市委副秘书长
王展欧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蒋涛市纪委副书记
李克英(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
卢学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清锋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德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吴天文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杨静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俊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邱宝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述华市档案局局长
王少华市委党史办公室主任
谭洪星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郭强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赖建权荆门日报社社长(荆门日报传媒集团董事长)
赵小平市信访局局长
许敬原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
江兰(女)市委机要局局长
樊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邹灏荆门广播电视台台长(荆门广电传媒集团董事长)
肖立刚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玮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丁凤彩(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新民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张先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文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先进市粮食局副局长
雷家金市物价局局长
马顺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吴献俊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贾一陵市移民局局长
张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卫华市供销社主任
姜云(女)市招商局局长
兰坤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局长
杨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刘卓鸿市园林局局长
武林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程勇市水产局局长
李士丁市农机局局长
董明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马学雷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危国俊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主任
刘涛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杜佐鹏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德斌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为农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易俊洲湖北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嘎敦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波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徐云波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董光英(女)市气象局局长
谢声华海关荆门办事处主任
易欣荆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主任
史履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荆门管理处处长
李远宏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杨雪琴(女)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胡智宏湖北邮政集团公司荆门市分公司总经理
罗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荆门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涂汉志湖北移动通信公司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许哲中国联通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朱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万康国网荆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容成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行长
杨小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荆门监管分局局长
蔡团员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行长
邹凡中国工商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施健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刘建中国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王军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邱晖交通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梅素益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吴天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荆门市分行行长
龚阳华汉口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郑荣来湖北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赖念华夏银行荆门分行行长
张林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文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李清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董尚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彭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杜刚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王连辉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许全林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石彦梅(女)长江证券公司荆门营业部总经理
杨勇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总经理
段文贞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俊杰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霍拉庭中集安瑞科(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玉清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金成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家新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海滨中兴农谷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永彪湖北动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就掌湖北福力德鞋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自强湖北金龙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永文荆门市渝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维金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列席本次会议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9人)
付迎春(女)冯晓燕(女)刘若峥杜洪金杨华锋
李凤英(女)张虹(女)程彻谢模志
五、特邀曾担任过荆门市正市级领导职务和曾担任过荆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领导同志列席本次会议(10人)
朱同炳金世泽何木生王启泉陈永贵
杨想森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朱根祥


关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年12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不是市九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共31人。
二、根据《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拟邀请不是市九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15人。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照以往惯例,拟邀请不是市九届人大代表和市九届政协委员的有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市政府驻外地办事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100人。
四、根据代表法的规定,省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中现有9人不是市九届人大代表,拟邀请列席本次会议。
五、根据以往惯例,特邀曾担任过荆门市正市级领导职务和曾担任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10名同志列席本次会议。
以上列席人员共165人,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12月21日,荆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1月3日,京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赵冬安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1月29日,沙洋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局长段晓东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2月15日,掇刀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中央储备粮荆门直属库主任刘昌发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2月19日,京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党委书记黄传贵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2月19日,钟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荆门市委书记张爱国、钟祥市郢中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正权、钟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李德臣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2月19日,荆门军分区、沙洋县人武部、钟祥市人武部、空军武昌场站钟祥机场维护队分别召开军人代表大会,补选荆门军分区负责人郑锦波、郝维杰、沙洋县人武部部长张继先、钟祥市人武部政治委员孙勇、空军武昌场站钟祥机场维护队指导员胡凡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2年20日,东宝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荆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程雄鹰为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赵冬安、段晓东、刘昌发、黄传贵、张爱国、王正权、李德臣、郑锦波、郝维杰、张继先、孙勇、胡凡、程雄鹰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由沙洋县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江华,因涉嫌违纪,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4月24日,沙洋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掇刀区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掇刀区市容环卫管理局职工尤士琴,因身体原因,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9月26日,掇刀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钟祥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钟祥市文集镇原镇长张洋、柴湖镇卫生院原院长张迁,因涉嫌违纪,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钟祥市湖北宏发米业公司职工王琼艳,因身体原因,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钟祥市东桥镇东桥村副主任黎晓霞,因长期在国外务工不能正常履职,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11月28日,钟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京山县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原主任罗少华,因工作调整,本人提出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7年12月19日,京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江华、尤士琴、张洋、张迁、王琼艳、黎晓霞、罗少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京山县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门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张依涛,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原主任赵冬;由钟祥市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门市原市委书记别必雄;由东宝区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门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王明华;由掇刀区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央储备粮荆门直属库原主任胡继学;由解放军选出的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门军分区原政治委员黄明村、原政治部主任刘化甫,沙洋县人武部原政治委员梁应佑,钟祥市人武部原政治委员董真录,95091部队原政治委员张先军,因工作调整已调离荆门,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依涛、赵冬、别必雄、王明华、胡继学、黄明村、刘化甫、梁应佑、董真录、张先军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市人大代表资格变动后,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9名。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接受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0人,实到35人。经表决:
市水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
市民防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张尚贵吴永佩钱先发丁萍许道伦杨剑
宁官松万昌盛王振清尹新阶叶维林朱秋娣
刘进华杨波芦荆享李敦峰邹江张立
张兴平张松柏张国忠张明文张金兵罗小文
周平林周健郑孝华姚君林秦飞雁唐承凤
黄国辅黄勇曹红姣鲁定平蔡明虎

请假:
别必雄于甫春肖官锋邵兴祥周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