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6件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
10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和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孝年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陈前华所作的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53件,其中市政府系统承办152件,闭会期间提出3件,合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55件,见面率、答复率均达到100%,代表满意的达到149件。会议还对今年16件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的人事事项在会上作了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继红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的人事事项作了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副市长蒋星华、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住建委、教育局、人社局、畜牧局、房管局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