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荆门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一、强化政治意识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市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依法行使“三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带着问题下去,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每年选定1-2个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60天。要结合工作联系点,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蹲点调研,每年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0天。要提高调研实效,每年向市委提交1-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参考。到基层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三、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走访代表活动及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每人联系3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1-2名代表,定期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每年邀请一定数量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工作评议、旁听庭审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政渠道。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领导每人每年领办2-3件代表意见建议,促进提高办成率。办好人大在线栏目,通过网络将常委会履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活动中,减少陪同,简化接待,6人以上一律集中乘车前往。各类公务活动不得扰民。进一步坚持完善部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旁听庭审、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促进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遵守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发扬民主,不预先定调。
五、切实改进会风
加强会议统筹,规范会议活动,除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外,其他会议、活动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精简的一律精简。压缩会议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市人民代表大会时间不超过4天半,常委会会议时间不超过2天,主任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严肃会议纪律,建立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切实改进会风。坚持讲短话、讲真话,会议主持、讲话简洁明快,会议发言直奔主题,不讲套话、空话。会议材料统一简装。提倡领导即席讲话和自己准备讲话稿。
六、精简文件简报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运转时效。坚持发短文,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情况汇报、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审议意见不超过2000字,各类请示和报告不超过15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
七、严守廉政准则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不超编制和标准配车,不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肃财经纪律,不到对口联系部门报销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不接受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对象的馈赠。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出国(境)考察活动。
八、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简化会场布置,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安排纪念品,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持接待热情、招待节俭的原则,从严控制和规范招待费的支出。机关内部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大手大脚。节约每一滴水、每一滴油、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减少各类污染和浪费。
九、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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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