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审查市人民政府在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和执法检查。
4、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题,开展调查和专题检查。
5、督促对口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6、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审查市人民政府在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和执法检查。
4、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题,开展调查和专题检查。
5、督促对口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6、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