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3年的监督工作,要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和民生改善,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
(一)审查和批准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市201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这3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修改《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拟安排在12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该报告,修改该办法。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4-5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4-5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6-7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8-9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0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由研究室负责落实。
五、开展工作评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5个部门为评议对象,认真做好评议准备、调查、整改、集中评议各个阶段的工作。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视察及其他活动
(一)视察全市旅游工作。由民族宗教侨务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荆门环保世纪行”活动。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由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开展专题调研
围绕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中心城区菜市场改造建设、企业经营发展环境、全市移民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全民健身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广播电视发射塔迁建工程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外事工作、台资企业发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对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