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实施后,人大常委会不再进行个案监督,司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仅限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如何在不妨碍独立司法的同时,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实效,是新时期人大司法监督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常委会以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为突破口,不断丰富旁听庭审的监督内容,规范旁听庭审的监督行为,积极履行司法监督职能,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一、适应形势,积极求解司法监督新课题
一是调查研究,增强使命感。调研表明,司法工作存在法官在审判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案件判决存在畸轻畸重、同案不同判的、发回重审再审案件较多、审判和公诉人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使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受到影响,人民群众要求加大司法监督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二是学习考察,找准着力点。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常委会认为,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法律依据充分,建立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是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2009年5月,常委会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召开座谈会,征求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的意见,得到了法、检两家的积极响应。常委会组织专班专程赴沈阳、大连学习考察后,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推行。三是谋划筹备,力求规范性。制定了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的方案,明确了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及方法;聘请人大代表、资深律师和学者,组成旁听庭审法律顾问组,为旁听庭审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意见和建议表。与此同时,选择了3件有影响的案件进行了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后,由法院分管副院长就庭审过程进行点评,让代表进一步了解庭审情况,增强了代表对旁听庭审的感性认识,让代表知道怎么听、评什么、如何议。四是总结提高,形成制度化。近年来,在不断总结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的办法》,使我市旁听庭审完成了从工作探索到制度实践的“转型升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审委会、检委会,及时研究部署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落实措施。
二、严把关口,积极探索旁听庭审新模式
一是严把代表组成关。坚持从驻荆的全国人大代表、在荆门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中选择参加人员,确保其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每次旁听庭审前,根据旁听案由,随机抽选人大代表5至7人组成旁听组,并告知人大代表旁听案由、监督内容和旁听有关规定。二是严把旁听案件选择关。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作为重点旁听案件,特别是注重把旁听案件与学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努力达到“旁听一起案件、带动一次宣教、影响一批群众”的目的。三是严把庭前培训关。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小组组成后,由内司工委、代工委采取法律知识讲座、现场观摩、印发业务手册等方式组织培训,让人大代表在庭审前知晓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和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规定人大代表应当监督的内容为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司法行为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切实做到既不影响独立司法、又能实施司法监督。四是严把意见反馈关。每次庭审结束后,都召集旁听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并将代表对庭审和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综合后,分别向法、检两家进行反馈。今年7月,组织8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了一起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案件的庭审,代表们在庭审结束后集中提出了三点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当场表示,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肯正确,中院虚心接受,今后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审判质量。五是严把督促整改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庭审情况反馈意见后,进行认真分析,积极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将办理情况报送市人大内司工委。
三、确保成效,充分体现公正司法的新要求
一是强化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职能。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丰富和完善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拓展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途径。通过旁听庭审,直接了解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开庭审判和出庭公诉中的精神面貌,直接掌握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在庭审和出庭中表现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使得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更加真实客观,扩大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大了人大监督司法的力度,强化了工作监督的职能。同时,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增强了代表们的议政能力,发挥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为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掌握司法人员的执法状况、审查“两院”报告、任免法官和检察官取得了发言权。
二是保障了司法机关的司法质量。三年来,全市法院和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了审判和检察力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了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力度,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数逐年下降,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活动,旁听渎职侵权案件,促进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三是提高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代表们在旁听庭审活动中反映的问题,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对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等方面进行培训,开展了“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竞赛活动,提高了法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公诉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调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和促进公诉水平的提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以来,庭审程序更加缜密,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用语文明得体,尊重和保障被告人或案件当事人权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扩大了旁听庭审的社会效果。每一次旁听活动,我们都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旁听庭审活动情况。随着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自发或者有组织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的公民明显增多,2011年有200余人自发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真正使人民群众“听”到了正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