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17年12月2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孙兵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