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陈启华、吴永佩、朱根祥,秘书长张立杰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16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加强会风建设的意见(草案修改稿)和关于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漳河新区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财政补贴列入2016至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关于将2015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并讨论有关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
会议讨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延期召开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及工作日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讨论了有关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以上草案、报告等将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章辉)